法院在處理離婚時公房使用權的,應該遵循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照顧女方、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父母的屬於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係。父母離婚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透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二人離婚後奶奶沒有探視權。《婚姻法》第38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因此,“父或母對子女的探視權”是基於父母子女關係這種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權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實施專,其他人不享有此項權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離婚訴訟是民事訴訟的一種,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當事人享有下列權利:
1、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2、有委託代理人代為訴訟的權利。3、有申請案件承辦人及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員迴避的權利。4、有提供證據的權利。5、有辯論的權利。6、有申請法院調解的權利。7、對法院的判決不服有 ...
離婚後誰沒有得到撫養權誰就有探望權,父母對自己孩子都是有探望權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 ...
離婚後孩子的奶奶沒有探視權,因為探視權是針對於父親或母親而言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 ...
對於夫妻離婚對於房產的分割問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的有關規定,符合以下情況下的房產,雙方均是可以主張承租權的: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係存續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
3、一方婚前借 ...
有權領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人有: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亡職工配偶、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三、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
四、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五、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 ...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
第四:公平原則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 ...
雙方離婚時,關於房產的分割,與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是沒有關係的,應該區別對待。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