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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二審是終審嗎

離婚案二審是終審嗎

  二審是終審。二審對婚姻關係的判決不服的不能申請再審或申請檢察院抗訴。

  二審又稱上訴審程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就第一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理時,所應當遵循的步驟和方式方法。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75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離婚案二審撫養權能改判嗎

  離婚案二審,如果一審法院的判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律適用正確,撫養權一般是不會改判的,但是如果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則是可以改判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離婚案能拒絕調解嗎

  根據法律規定,調解是訴訟離婚的前置程式,也就是說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都應當先行調解,拒絕調解的後果有可能就是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調解不能久調不決,對於調解無效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判決。判決應當根據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判決准予離婚或者判決不準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民事訴訟二審終審

  民事訴訟二審是終審。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

新婚姻法二審終審

  新婚姻法二審是終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

二審離婚一定能判

  離婚訴狀二審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再無和好的可能,通常情況下二審維持一審的機率時非常大的,建議等一審判決生效後,過六個月再次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 ...

二審訴訟離婚可以缺席宣判

  二審訴訟離婚可以缺席宣判,一般情況不影響。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

離婚6個月後強判

  沒有這個說法,只是在訴訟離婚相關法律是有相關的規定,在第一次審判以後六個月內再起訴法院是不會受理的。超過6個月後再次起訴,法院仍會以是否感情破裂為標準進行重新審查。只有符合這一標準才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 ...

離婚可以財產保全

  離婚案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會在四十八內依據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且當事人也可以在訴前申請財產保全,但在財產保全三十日內必須提起訴訟,否則人 ...

離婚不服可以上訴

  可以,但是有條件。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就是經過兩級法院審理之後,這個案子就終結了,就不能夠再提起上訴了。如果對結果不滿,可以提起再審,但是必須有新的證據、新的事實和理由,才能夠提起再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分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