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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管轄是怎麼確定的

離婚案件管轄是怎麼確定的

  一般情況下,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以下情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二)被告屬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

  (三)被告被勞動教養;

  (四)被告被監禁;

  (五)被告均被登出城鎮戶口。

  三、下列情況適用離婚訴訟管轄特別規定:

  (一)、夫妻一方或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離婚案件管轄

  1、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國內離婚案件的訴訟管轄問題

  我國多個法律、司法解釋對各種離婚情況規定了訴訟管轄問題,一般情況下,管轄以“原告就被告”為原則,離婚案件也是這樣,即應該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但也有例外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這裡包括離婚案件中一方屬於上述情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法院管轄;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法院管轄。

訴訟離婚的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訴訟離婚,管轄法院的確定:

  1、級別管轄:由基層法院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地域管轄:

  原則上,離婚案件,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存在例外情況,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涉外離婚訴訟怎麼確定法院管轄

  有關涉外離婚案件應該以原告就被告作為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以下情況除外: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涉外離婚案件的訴訟管轄問題

  對涉外婚姻的管轄,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法院管轄;在國外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

民間借貸案件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屬於合同糾紛的範疇,原告有擇地訴訟選擇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民間借貸屬於三級案由,置於二級案由借款合同糾紛中;   因此,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屬於借款合同糾紛。對於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

離婚案件哪個法院管轄,異議什麼時候提出

  離婚案件哪個法院管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 ...

離婚案件管轄權如何確定

  離婚案件管轄權的確定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

訴訟離婚管轄法院怎樣確定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透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訴訟離婚管轄法院的確定:   1、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 ...

刑事自訴案件管轄法院該如何確定

  刑事自訴案件管轄法院的確定是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當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訴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轄權。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被告人一方或者雙方是港、澳、臺居住的中國公民或者單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審判。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