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的程式為: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屬於。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據此,調解是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式。即使起訴前已經婚姻登記機關、街道組織調解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仍應進行調解。
調解是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式,並不是指當事人非接受調解不可。對離婚當事人進行調解,也必須堅持自願和合法的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離婚訴訟的調解程式的規定是: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堅持不願調解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但不應久調不決。
起訴離婚,可以自己為自己辯護,也可以委託律師等代理人代理訴訟,但是雙方必須出庭,
《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八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第四十九條當事人有權委託代理人,提出迴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 ...
離婚起訴的程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 ...
起訴離婚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寫離婚起訴狀。
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1)請求離婚;
(2)小孩的撫養問題;
(3)財產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 ...
離婚訴訟的程式有以下兩種:
(1)調解。此程式適用於當事人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並立有離婚協議書或經法院主持調解而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2)判決。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判決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是否“感情確已破裂”。
對於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法》第32條規定:
(1)重 ...
離婚訴訟程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
4、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 ...
1、原告可自行向法院申請撤訴,需要向法院遞交撤訴申請書。
2、符合法律規定的,法院准予撤訴,製作裁定書。撤訴可以退回起訴費的一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44條: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 ...
女方離婚訴訟書的主要內容是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等;最後,由當事人簽字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