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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離婚起訴程式主要是什麼

在我國離婚起訴程式主要是什麼

  離婚起訴的程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式)。調解的結果有3種:

  6、法院透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在我國離婚起訴後多久開庭

  離婚起訴後多久開庭,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也有長有短,但通常程式是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立案之後15天內通知被告,被告一般有15天的答辯和準備證據的時間,普通程式是30天。簡易程式一般立案之後1個月左右開庭,開庭之後1個月左右出判決書。普通程式在立案之後6個月之內出判決書。

  我國《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

  (五)其它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我國緩刑的程式主要是什麼

  在我國緩刑的程式主要是:

  (一)緩刑判決從依法確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應當立即交付執行。

  (二)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交付考察。我國刑法第76條規定:

  (三)實行親屬責任擔保和經濟擔保的方法,敦促緩刑犯自覺接受改造。

  (四)人民法院應當做好緩刑犯的回訪考察工作,不定期檢查緩刑的執行情況。

  (五)、做好緩刑考驗期滿的宣佈工作。


起訴離婚簡易程式怎麼走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離婚一審訴訟簡易程式一般在三個月內結束,公民因離婚案件起訴至法院後,如果夫妻雙方法律關係簡單清楚,涉及的糾紛並不複雜,法院會直接按照簡易程式處理該類訴訟案件。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對簡單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 ...

單方起訴離婚的手續主要是什麼

  起訴離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對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 ...

離婚訴訟在法庭上程式主要是什麼

  離婚訴訟的程式為: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 ...

離婚去哪裡起訴程式怎麼走

  我國的民法典對訴訟離婚的流程作出了相關的規定。通常情況下,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離婚訴訟程式繁雜,而且離婚案件到庭後法院不會馬上就開始審理。一般的起訴離婚會經過以下的訴訟流程:當事人首先向管轄區的法院提起訴訟申請、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民事庭進行審理、法院判決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離婚起訴程式有哪些規定

  起訴離婚的程式為:   1、準備好起訴狀及相關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訴;   2、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另一方;   3、庭前調解;   4、調解不成的,開庭審理;   5、等候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 ...

協議離婚起訴離婚程式怎麼走

  一、協議離婚的程式為:   1、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協議中必須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   2、攜相關證件到婚姻登記機關離婚;   3、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4、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   二、起訴離婚的程式為:   1、準備好起訴狀及相關材料到法院 ...

離婚第二次起訴程式怎麼走

  離婚第二次起訴程式參照第一次起訴離婚的程式。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審理的上訴案件,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式。包括: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由法院審理立案、等待開庭審理、參加庭審、等待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