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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財產保全條件

離婚訴訟財產保全條件

  訴訟財產保全,是指在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為保證將來的判決能得以實現,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對當事人爭議的有關財物採取臨時性強制措施的制度。

  離婚申請訴訟財產保全的條件如下:

  1、申請人為當事人的案件申請人;

  2、因為有一個政黨或任何其他原因,不能執行的決定,或可能難以執行;

  3、財產保全的請求應被申請人的財產或爭端各方的財產;

  4、有一個明確的財產線索及相關檔案;

  5、及時繳納申請費,並提供了可靠的保證。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離婚訴訟財產保全的流程

  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

  賠償。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提起離婚訴訟需要什麼條件

  提起離婚訴訟的條件是:

  一、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二、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三、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四、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五、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六、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七、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年輕人離婚訴訟有哪些條件

  離婚訴訟的條件有: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 ...

在民事訴訟財產保全的範圍是哪些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根據《民訴法》第九十四條規定,財產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凍結和法律規定的其 ...

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費率怎麼計算

  財產保全責任險,是財產保全申請人作為投保人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約定財產保全責任險保險權利義務。   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的費率根據具體的情況,以及風險的情況,費率會有所變化。但是具體和財產類保險類似:   投保財產險需要提供“資產負債表”,根據財產總額和投保物件再測算出保費。財險的費率考慮好多方面的,一般 ...

離婚財產訴訟保全條件是什麼

  離婚後財產訴訟保全的條件是,迫在眉睫,情況緊急,另一方當事人有必要申請財產保全。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 ...

離婚財產保全有什麼條件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財產保全可以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如果在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存在惡意轉移、隱藏、揮霍或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從而產生危機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問題時,在情況緊急、迫在眉睫時,另一方當事人有必要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 ...

離婚財產保全需要什麼條件

  (1)在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存在惡意轉移、隱藏、揮霍或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從而產生危機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問題時,在情況緊急、迫在眉睫時,另一方當事人有必要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2)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可 ...

財產保全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在申請者提供擔保的情況下才能申請的,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事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