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轉給孩子不算是財產轉移。因為其行為沒有對財產進行隱藏,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的屬於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係。父母離婚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透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款,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住房公積金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進行平等分割。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遺產財產分割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夫妻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是共有財產平均分割,一般來說不會因為其中有一方要撫養孩子,所以就理所應當的多分夫妻共有財產,因為當事人在分割了夫妻共同財產之後,另一半還是需要定時的給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撫養費的,因此,撫養孩子跟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問題沒有直接關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 ...
根據《合同法》規定,在得到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轉讓,借條算是債務轉移,否則就不算,因為該轉讓無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
夫妻分居期間,雙方未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或未經法院裁判准予離婚的,婚姻關係就依法存在。無論分居達到多長時間,只要雙方未辦理離婚手續,夫妻雙方就並未離婚。夫或妻所負債務是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是依照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等事由作為區分標準,與夫妻二人是否分居是沒有關係的。
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共同債務,應當 ...
可以,但是要父母雙方簽字後,戶籍辦理機構才能給孩子更改姓名。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 ...
事實婚姻指的是彼此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的情形。根據定義,要構成事實婚姻,需符合幾個要件,1、雙方均無配偶,否則構成事實重婚而非事實婚姻;2、雙方以夫妻名義長期、穩定共同居住;3、雙方均具備建立夫妻關係所必須的條件,如達到法定婚齡等;只要符合上述規定,那從法律上就可以認定事實婚 ...
離婚兩個孩子歸女方是可能的。
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
1,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
2,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3,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