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是荀子的弟子。
韓非,在世於公元前280年到公元前233年,戰國時期韓國都城新鄭市人,今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人 ,傑出的思想家、哲學家和散文家。韓王之子,荀子學生,李斯同學。韓非子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
韓非子是荀子的弟子。
韓非,在世於公元前280年到公元前233年,戰國時期韓國都城新鄭市人,今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人 ,傑出的思想家、哲學家和散文家。韓王之子,荀子學生,李斯同學。韓非子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
1、韓非子是荀子的學生,韓非(約前280—前233)是韓國的貴族,“喜刑名法術之學”,後世稱他為韓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當時韓國很弱,常受鄰國的欺凌,他多次向韓王提出富強的計策,但未被韓王採納。韓非寫了《孤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這些作品後來集為《韓非子》一書。秦王嬴政讀了韓非的文章,極為讚賞。
2、韓非子是戰國時期思想家、法家韓非的著作總集。《韓非子》 是在韓非逝世後,後人輯集而成的。據《漢書·藝文志》著錄《韓非子》五十五篇,《隋書·經籍志》著錄二十卷,張守節《史記正義》引阮孝緒《七錄》(或以為劉向《七錄》)也說“《韓非子》二十卷。”篇數、卷數皆與今本相符,可見今本並無殘缺。著作中許多當時的民間傳說和寓言故事也成為成語典故的出處。
韓非子有兩個解釋:一指人物,戰國末期韓國的哲學家、法家學家韓非;二指一本書,也就是韓非的作品集《韓非子》。韓非(約前280年-前233年),是戰國末期韓國(今河南新鄭)的貴族,“喜刑名法術之學”,後世稱他為韓非子。當時韓國國力很弱,常受鄰國的欺凌,韓非多次向韓王提出富強的計策,但未被韓王採納。韓非寫了《孤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這些作品後來集為《韓非子》一書。秦王嬴政讀了韓非的文章,極為讚賞。公元前234年,韓非作為韓國的使臣來到秦國,上書秦王,勸其先伐趙而緩伐韓。李斯妒忌韓非的才能,與姚賈一道進讒加以陷害,韓非被迫服毒自殺。韓非注意研究歷史,認為歷史是不斷髮展進步的。他認為如果當今之世還讚美“堯、舜、湯、武之道……必為新聖笑矣”。他主張“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韓非子·五蠹》),要根據實際來制定政策。他的歷史觀,為當時地主階級的改革提供了理論根據。韓非繼承和總結了戰國時期法家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理論。他主張“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韓非子•物權》),國家的大權,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裡,君主必須有權有勢,才能治理天下,“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徵諸侯者,以其威勢也”(《韓非子•人主》)。為此,君主應該使用各種手段清除世襲的奴隸主貴族,“散其黨”、“奪其輔”(《韓非子•主道》);同時,選拔一批經過實踐鍛鍊的封建官吏來取代他們,“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韓非子•顯學》)。韓非還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廢先王之教”(《韓非子•問田》),“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他強調製定了“法”,就要嚴格執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他還認為只有實行嚴刑重罰,人民才會順從,社會才能安定,封建統治才能鞏固。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為結束諸侯割據,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提供了理論依據。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採取的許多政治措施,就是韓非理論的應用和發展。《韓非子》是韓非的著作。《韓非子》一書,重點宣揚了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理論,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峰,為秦統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同時也為以後的封建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韓非的樸素辯證法思想也比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學說,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說明“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 值得一提的是,《韓非子》書中記載了大量膾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諱疾忌醫”、“濫竽充數”、“老馬識途”等等,這些生動的寓言故事,蘊含著深雋的哲理,憑著它們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完美結合,給人們以智慧的啟迪,具有較高的文學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