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漏雨的維修費用應該由物業承擔,頂樓出現漏水的內部原因大多來自防水層或各種管線出現的問題,因為漏水點一般集中在廚衛,可以在排查漏水點時可首先做閉水試驗,如果在期間發現問題,那麼便要重做防水,若發現沒有漏水,則問題可能出在管線上。樓頂漏水,根據樓房的相關規定,如果是商品房,可以找物業管理,讓他們解決,如果不解決就投訴他們。查詢漏水原因,樓頂漏水,如果不屬於物業管理範圍的,只能補修的話,那就先查詢漏水的地方了,看漏水面積再看採用什麼方法補救。找到漏水的地方,如果面積比較小,就是防水沒有做好,是一條縫隙的話,可以把縫隙再切開一點,稍微大一點,然後用水泥重新灌縫,灌縫後,再在上方塗刷水泥灰。樓頂漏水,常用的方法就是鋪設瀝青,這個一般針對漏水面積比較小,施工簡單,價格也比較便宜。
1、由全樓居民分擔。過了保修期的樓頂出現漏雨的情況,屬於公共部位維修,樓頂是所有人共同使用的,所以需要整棟樓的業主整體進行分擔。
2、由頂層住戶自行承擔。但若是由於頂層住戶不當的使用或者裝修導致漏水,例如在屋面打孔,則需要由該住戶自行承擔修補費用,並且補償損失。
3、由物業承擔。若小區已經收取了維修基金了,當房頂漏水時,只需要從維修基金中進行支出,不需要業主進行均攤或自行支付。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
對於司法鑑定費用誰承擔的問題,一般來說誰提出做司法鑑定的誰應當預先繳納鑑定費用,如果醫療機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由醫療機構承擔法律則比例的鑑定費用,將退還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屬的預繳費用。
如果經過鑑定醫療機構沒有過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的,誰提出的司法鑑定申請,誰負責承擔鑑定費用。如果是醫療機構提出的申請的,由醫療機構承擔,由患者及其家屬提出的申請的,由患者及其家屬承擔。如果是在訴訟中,法庭申請委託的,通常是雙方當事人各預交一半。
【法律依據】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6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費;(二)申請費;(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精神病人強制醫療費用由國家承擔。
法律依據:《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強制醫療程式的條件:
(一)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 ...
工傷認定後,康復費用的承擔有兩種情況:
1、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工傷康復期間住院的伙食補助及工傷康復機構為工傷職工康復所需符合相關規定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發生上述費用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工傷職工到簽訂服 ...
由雙方約定,未約定的,由出租人承擔。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1條的規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
房屋過戶費用由賣房人承擔,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是房屋交易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而《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既然房屋產權過戶是賣房人的法定義務,相應的費用也依法應由賣房人承擔。 ...
訴訟活動中筆跡鑑定費用由主張鑑定的一方承擔。《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
申請強制執行的執行費用一般由被執行人承擔,不需要申請執行人墊付的,除非執行中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申請費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 ...
根據我國《物業承接查驗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的承擔,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建設單位承擔。物業承接查驗工作是為了使物業服務企業瞭解實際情況,以便根據實際情況提供更為專業的物業服務。在進行物業承接查驗之前,物業服務企業和建設單位應提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