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有以下稅收:
1、增值稅:按銷售收入百分之17或者百分之6,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生產加工納稅人;
2、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百分之7繳納;
3、印花稅:按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
4、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
5、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食品加工有以下稅收:
1、增值稅:按銷售收入百分之17或者百分之6,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生產加工納稅人;
2、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百分之7繳納;
3、印花稅:按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
4、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
5、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抗氧化劑 抗氧化劑可以防止因氧化引起的食品變質,常用於需要長期儲存或食用週期較長的食品。食品被氧化後,不僅色、香、味等方面發生不良變化,還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
漂白劑 這類物質均能產生二氧化硫(SO2),二氧化硫遇水則形成 亞硫酸(H2SO3)。除具有漂白作用外,還具有防腐作用。此外,由於亞硫酸的強還原性,能消耗果蔬組織中的氧,抑制氧化酶的活性,可防止果蔬中的維生素C的氧化破壞。 亞硫酸鹽在人體內可被代謝成為硫酸鹽,透過解毒過程從尿中排出。亞硫酸鹽這類化合物不適用於動物性食品,以免產生不愉快的氣味。 亞硫酸鹽對維生素B1有破壞作用,故B1含量較多的食品如肉類、穀物、乳製品及堅果類食品也不適合。因其能導致過敏反應而在美國等國家的使用受到嚴格限制。
著色劑 又稱色素,是使食品著色後提高其感官性狀的一類物質。食用色素按其性質和來源,可分為食用天然色素和食用合成色素兩大類。
護色劑 護色劑又稱髮色劑。在食品的加工過程中,為了改善或保護食品的色澤,除了使用色素直接對食品進行著色外,有時還需要新增適量的髮色劑,使製品呈現良好的色澤
酶製劑 酶製劑指從生物(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中提取具有生物催化能力酶特性的物質。主要用於加速食品加工過程和提高食品產品質量。
增味劑 是指為補充、增強、改進食品中的原有口味或滋味的物質。有的稱為鮮味劑或品味劑。
防腐劑 是指能抑制食品中微生物的繁殖,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延長食品儲存期的物質。防腐劑一般分為酸型防腐劑、酯型防腐劑和生物防腐劑。
甜味劑 是指賦予食品甜味的食品新增劑。按來源可分為:天然甜味劑和人工合成甜味劑。
1、苯甲酸及鹽:碳酸飲料、低鹽醬菜、蜜餞、葡萄酒、果酒、軟糖、醬油、食醋、果醬、果汁飲料、食品工業用桶裝濃果蔬汁.
2、山梨酸鉀:除同上外,還有魚、肉、蛋、禽類製品、果蔬保鮮、膠原蛋白腸衣、果凍、乳酸菌飲料、糕點、餡、麵包、月餅等.
3、脫氫乙酸鈉:腐竹、醬菜、原汁桔漿.
4、對羥基苯甲酸丙酯:果蔬保鮮、果汁飲料、果醬,糕點陷、蛋黃陷、碳酸飲料、食醋、醬油
5、丙酸鈣 :生溼面製品(切面、餛飩皮)、麵包、食醋、醬油、糕點、豆制食品.
6、雙乙酸鈉:各種醬菜、麵粉和麵團中。
7、乳酸鈉:烤肉、火腿、香腸、雞鴨類產品和醬滷製品等。
8、乳酸鏈球菌:素罐頭食品、植物蛋白飲料、乳製品、肉製品等.
9、納他黴素:乳酪、肉製品、葡萄酒、果汁飲料、茶飲料等。
10、過氧化氫:生牛乳保鮮,袋裝豆腐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