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許可證期滿未換證的,視為無證,按“無證”處罰。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有效期屆滿,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需要繼續生產的,應當在食品生產許可證有限期屆滿六個月前,向原許可機關提出換證申請;准予換證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變;期滿未換證的,視為無證;繼續生產食品的,應當重新申請,重新發證,重新編號,有效期自許可之日起重新計算。”
食品生產許可證期滿未換證的,視為無證,按“無證”處罰。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有效期屆滿,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需要繼續生產的,應當在食品生產許可證有限期屆滿六個月前,向原許可機關提出換證申請;准予換證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變;期滿未換證的,視為無證;繼續生產食品的,應當重新申請,重新發證,重新編號,有效期自許可之日起重新計算。”
食品流通許可證過期處罰規定如下:
1、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新增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新增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裝置、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2、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新增劑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最近很多朋友諮詢關於小作坊食品生產許可證怎麼辦理的問題,今天的這篇經驗就來聊一聊這個話題,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商營業執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健康證,到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體檢並辦理健康證。
食品流通許可證,需帶上身份證及影印件、健康證、房屋產權證等資料。
然後到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證,到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