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身體健康原因需要留學的,需要開具醫院的病例證明。其它特殊情況需要監護人前往配合解釋說明,並獲得學校負責人批准。學校允許後會開具相關檔案,閱覽完畢並確定無誤後監護人進行簽字即可。休學日期有確切時間,到期後要及時恢復上學,接受學校安排進入相關年級班級,未申請即延期會被視為自動退學。
1、要辦好收養公證,首先收養要符合法律規定。送養人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再生育子女。
2、收養公證在當事人住所地公證機關辦理,不得委託他人代辦。收養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機關管轄。實踐中當事人往往不在一個公證處的管轄區,可以本著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到被收養人住所地的公證機關辦理。辦理收養公證,收養人、送養人應當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不得委託他人代辦。如果被收養人是年滿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還應徵得本人的同意。
3、辦理收養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公證處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收養人的職業、經濟收入的證明。
收養人和送養人家庭成員的狀況證明。
收養人身體狀況證明。
收養協議。
其它公證機關要求提供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四條不滿14週歲喪失父母的孤兒、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作為被收養人。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1、要辦好收養公證,首先收養要符合法律規定。 送養人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再生育子女。
2、收養公證在當事人住所地公證機關辦理,不得委託他人代辦。收養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機關管轄。實踐中當事人往往不在一個公證處的管轄區,可以本著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到被收養人住所地的公證機關辦理。 ...
視用人單位人力資源工作流程而定。正式員工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1、如果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的話,需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待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部。
2、由人力資源部逐級報請,經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人力資源部通知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
3、員工需要按《離 ...
辦理購房手續需要提供的證件:定金協議、買賣合同、抵押合同、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小孩的出生證明以及公積金賬號。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3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 ...
一、凡因身體狀況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的學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申請休學,填寫休學申請表。因病申請休學者應出具縣級以上的醫院證明、病歷及醫療收費發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學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在經班主任同意、學校稽核並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辦理休學。六年級下學期原則上不辦理休學手 ...
辦理徵地手續的流程有:
1、釋出徵地公告(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
2、徵詢村民意見(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會同鄉鎮政府)
3、地籍調查和地上附著物登記(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
4、擬定“一書四方案”組捲上報審批(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
5、徵用土地公告*(市縣人民政府)
6、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符合離婚條件歷史可以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透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 ...
辦理休學步驟:
1、在校學生因病無法繼續學習或累計病假4個月以上,無法到校學習需要休學的,需持縣級以上醫院病情診斷原始資料或病歷影印件,提出書面休學申請,由班主任認證,學年主任簽署意見,學生處主任稽核,校長簽字同意後。由學校出具休學證明,並帶學籍簿到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方可休學;
2、在校學生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