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轉讓人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2、經發包人同意。
3、受讓方是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條,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依法、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土地經營權流轉;(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三)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公司股份轉讓條件有:
股份轉讓合同簽訂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政策或公司章程關於轉讓時間、轉讓主體、受讓主體的限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合同法》對於債權轉讓的法律規定主要包括以下條款:
《合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條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第八十三條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1、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農村村民因繼承等原因形成一戶擁有二處以上宅基地的,多餘的住宅應當轉讓。
3、受讓住宅的村民必須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並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宅基地審批手續 ...
債權轉讓條件如下:
1、存在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2、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
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
4、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讓與性。
5、轉讓行為通知了債務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80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 ...
債權轉讓的有效條件有:
1、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2、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
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
4、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
5、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 ...
不得進行合同轉讓的合同主要包括三種: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主要有:合同的標的與當事人的人身關係相關的合同債權,不作為的合同債權,與第三人利益有關的合同債權。
(2)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3)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當事人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
《中 ...
1、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規定的意義在於防止國家、集體的利益受損。
2、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按照《合同法》第79條的規定,有四種合同權利不得轉讓。第一類是依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包括 ...
車輛轉讓合同生效的條件有:
1、是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訂立合同的主體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2、是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真實為一切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
也是合同生效的核心要素。如果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為,或 ...
債務人無償轉讓債權的損害有,債權全部讓與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係的新的債權人,原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合同債權人權利,債權部分讓與第三人,第三人成為合同債權人加入到原合同關係之中,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中的債權關係由一人變數人或由數人變更多人。
根據《合同法》第74條的規定,因債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