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是指特定親屬間一方須對他方承擔生活供養責任的法律關係。前者稱為扶養義務人,後者稱為扶養權利人。
丈夫有扶養妻子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再婚後對方的孩子有撫養的義務,雖然再婚子女跟再婚父母無血緣關係,但是,未成年的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將形成撫養教育關係,並且法律賦予其與生父母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即在繼父或繼母與未成年繼子女撫養關係存續期間,繼父或繼母對繼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生父(母)和繼母(父)都要求撫養該子女的,撫養權歸生父母所有。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母不願意繼續撫養的,認為撫養關係已經解除,該子女仍由生父母撫養。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親戚有義務撫養,但有順序、有優先權。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養父母對養子女有法定的撫養義務。
1、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2、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 ...
透過正當收養途徑收養的子女對養父母是有贍養義務的。
依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等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也就是說合法確立的收養關係,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的義務。而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所以當被他人合法收養後 ...
在特定的條件下,姐姐對弟弟有撫養的義務。
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 ...
丈夫欠債妻子是否有義務償還要看該欠款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
如果用於夫妻或者家庭的 ...
我國法律也並沒有規定丈夫去世後妻子有贍養婆婆的義務。其父母可以得到自己應得的部分遺產,不能要求其他繼承人替子女盡到贍養義務。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遺囑優先,順序繼承,若是按照法定順序來繼承,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是有繼承權的,其父母可以得到自己應得的部分遺產,不能要求其他繼承人替子女盡到贍養義務。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的規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