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條例的內容是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規範登記行為,方便群眾申請登記,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法律依據】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不動產登記條例的內容是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規範登記行為,方便群眾申請登記,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法律依據】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為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益,規範不動產登記收費行為,現就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縣級以上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辦理不動產權利登記時,根據不同情形,收取不動產登記費。
二、證書工本費標準。不動產登記機構按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核發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不收取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以上是為大家簡單介紹不動產收費標準。
不動產證
1、內頁: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型別、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
2、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型別。不動產證的外頁是紅色的,註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落款“國土資源部”,全國統一編號。
根據相關部門的介紹,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是有很多的不同的,所以不能融為一談,要分開來了解這兩種證件各自的作用。
不動產的登記證上,除了房產證上所有的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的內容之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在不動產登記上還增加了單元號,成為了每個擁有者唯一的程式碼,透過這個單元號就可以查出擁有者在該地區的所有不動產資訊。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