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辯條款是限制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期間的三不能指的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兩年的,保險人不能解除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兩年的,保險人不能拒絕賠償;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沒有進行如實告知,事項可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費率,保險人知道可以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沒有解除合同,之後不能再解除合同。
不可抗辯條款又稱“不可爭條款”,保險兩年不可抗辯條款是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兩年後,不能因為客戶不如實告知而解除合同,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不可抗辯條款的設立在於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保險利益,但是也不能成為投保時不如實告知的擋箭牌。為了不產生不必要的理賠糾紛,投保人最好盡到如實告知的義務,且並不是任何保險產品都有不可抗辯條款,投保時需留意。
不可抗辯條款,又稱不可爭辯條款,是指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即使其後果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危險的估計,經過一定的期間(一般為兩年),保險人不得據此解除合同。
不可抗辯條款的設立是為了防止保險人濫用合同解除權,有效保護被保險人長期利益。
《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不可抗辯條款又稱“不可爭議條款,是指保險合同生效兩年後,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兩年後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需承擔理賠責任。
帶病投保不可抗辯條款,是指投保人在投保2年後才知道或才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不得以投保人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為由拒保,需按照保險條款賠付。
另外,如果投保後兩年內被保險人有病症發生, ...
不可抗辯期指在保險合同簽訂且生效的兩年之內保險合同為不可爭議的檔案,即保險人不能以投保人在投保期間未如實告知自身情況或者以投保人違法最大誠信原則而主張合同無效拒絕賠償,是對投保人的一種有效保護機制。
因此保險公司應該在保險合同生效之前要求投保人履行告知義務,並且加以驗證如果不實可以選擇拒保,一旦合同生 ...
是吃粗糧要及時多喝水。因為粗糧中的膳食纖維需要有充足的水分作後盾,才能保障腸道的正常工作。
循序漸進吃粗糧。突然增加或減少粗糧的進食量,會引起腸道反應。
搭配葷菜吃粗糧。每天製作食物時,除了顧及口味外,還應該考慮葷素搭配,平衡膳食。 ...
生活中,當我們準備著手做一件事或者決定某一個決定的時候,周邊的朋友百般阻撓,覺得你能做成這件事或者他們覺得這件事的可行性基本為零。這個時候的你,可能就會放棄了自己的決定,但是這幾個生肖,卻是會在最後一刻專門打質疑人的臉。
屬牛:耿直固執而專注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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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務合同中的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三種。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 ...
合同法中的三大抗辯權是:
1、同時履行抗辯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辯權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 ...
不計免賠率主要是賠償交通事故中的免賠金額。認真看保險條款,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和盜搶險上都有對交通事故的損失定有免賠率,全部責任是百分之二十,主要責任是百分之十五,同等責任是百分之十,次要責任是百分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