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要件
1、不正當競爭的主體為經營者,包括合法、非法經營的經營者。
2、客觀上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
3、侵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4、主觀上有過錯。
商標搶注不正當競爭指的是經營者以及其他有關市場參與者採取違反公平、誠實信用等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手段去爭取交易機會或者破壞他人的競爭優勢,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法律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絡:
(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社會組織名稱、姓名;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絡的混淆行為。
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有:
1、採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的行為;
2、商業賄賂行為;
3、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4、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5、經營者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商品;
6、附條件交易行為;
7、違反規定的有獎銷售行為;
8、損害競爭對手信譽的行為;
9、投標招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10、公用企業或其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強制交易的行為;
11、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的行為。
【法律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從事不正當競爭,有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如下:
1、採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的行為;
2、商業賄賂行為;
3、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4、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5、經營者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商品;
6、附條件交易行為;
7、違反規定的有獎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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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其危害性如下:
1、擾亂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造成競爭秩序混亂,形成不公平競爭;
2、他削弱和窒息了市場經濟競爭機制的應有的活力 ...
《反不正當競爭法》列舉了以下不正當競爭行為:
(1)採取假冒或混淆等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的行為;
(2)商業賄賂行為;
(3)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4)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5)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
(6)損害他人商業信譽或商品聲譽行為;
(7)公用企業或具有獨佔地位 ...
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主要表現為經營者違反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 ...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特徵:
1、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所謂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非經營者不是競爭行為主體,所以也不能成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但是在有些情況下,非經營者的某些行為也會妨害經營者的正當經營活動,侵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這種行為也是反不正當競爭法 ...
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有:
1、以網路為傳播媒介的行為:虛假廣告、洩露商業秘密和侵犯名譽。
2、侵犯域名權的行為:搶注和混淆。
3、侵犯網頁著作權的行為:抄襲和淡化。
4、侵犯內容著作權的行為:網路傳播和複製。
5、以連結為手段的行為:深層連結和加框連結。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 ...
從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可以看出,界定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四個關鍵點 一是不正當競爭的主體必須是企業或者其他貿易經營者;二是不正當競爭行為有違市場貿易的一般準則或者商業道德;三是不正當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四是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了其他交易主體的合法權利,並且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