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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債權和擔保債權的關聯是什麼

主債權和擔保債權的關聯是什麼

  擔保債權是主債權的從債,其能否有效實現受到主債權的很大影響。主債權的消滅會影響擔保債權同時消滅;主債權得到完全清償後擔保債權也發生消滅。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18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投資和其他債權投資的區別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其對應科目是債權投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債權)對應科目是其他債權投資。

  這兩者都是透過合同現金流量測試的,即在特定日期產生的合同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計算的利息的支付。這是二者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不同。

  兩者的區別在於:企業管理其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不同,或者說交易目的不同。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其交易目的僅是收取合同現金流量;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其交易目的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金融資產為目標。這是劃分這兩類金融資產的依據。前者核算類似於以前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後者核算方式類似於以前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有哪些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有:

  1、既可以是種類之債也可以是特定之債,可以是專屬性的債務也可以是非專屬性的債務,如果被保證的債務是非金錢債務,可以由保證人代替履行,如果不能代替履行,則由保證人承擔賠償責任。

  2、自然債務也可以作為保證的物件,保證人對保證人對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務提供保證的,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3、對於未來的債權,也可以進行擔保,根據《擔保法》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債權股權的區別

  1、債權是指債權人有向債務人(物)請求清償、提存、抵消等權利。   2、股權是指股東有享受上市公司分紅的權利。債權的主動性高於被動性,股權的被動性高於主動性。   3、債權人需要主動向債務人行使各種權利,而股權只需要股東被動享受分紅權利即可。 ...

擔保債權的相應法律規定是什麼

  擔保債權有下列法律規定: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財產作為抵押物。   3、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 ...

擔保債權的定義具體是怎樣的

  擔保債權是因擔保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

什麼是無擔保債權

  無擔保債權是指債權人所擁有的債權是債務人沒有對其債務設定任何保證的普通債權,是一種相對於公法上債權的私法上的權利。 與有擔保債券相比,無擔保債券的持有人承擔的風險較大,因而往往要求較高的利率。 發行可贖回公司債券,是為了能夠更靈活地運用資金。預期在未來以低於原發行債券的利率籌措資金。對於債券持有人而言,購 ...

什麼是被擔保債權的數額

  被擔保債權的數額是指,在抵押合同中應確定被擔保主債權的數額。特別是在當事人未約定所擔保的範圍時往往就根據被擔保主債權的數額來界定抵押人的擔保範圍。因此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數額在抵押合同中應予以載明。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十五條,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

有財產擔保債權是否應進行申報

  有財產擔保債權應進行申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九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並且提交有關證明材料。逾期未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 ...

擔保債權可以怎麼實現

  1、保證,保證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後為債務人進行債務的承擔。債權人向債務人討要債務時,債務人無力還款的,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償還義務。   2、抵押,當債務到期而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就債務人的抵押財產進行拍賣、變賣或者是折價變現。抵押物處理之後獲得財產用於償還債權,還有剩餘部分的,可向債務人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