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主張解除事實婚姻關係怎麼處理

主張解除事實婚姻關係怎麼處理

  審理事實婚姻關係的離婚案件,應當先進行調解。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係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審理事實婚姻關係的離婚案件,應當先進行調解。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係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

事實婚姻關係的處理方式哪些

  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係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

  處理方式: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符合事實婚姻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公佈實施之後的應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的按照同居關係處理。

  《婚姻法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規定

  依據勞動法的規定,單位招用員工後一直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和單位如不能就合同期限達成一致,單位可以提出與員工終止勞動關係,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但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員工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單位。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自動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情形

  1、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

事實婚姻離婚怎麼處理

  對於事實婚姻關係下的當事人想要離婚,有以下幾種方式:   第一種,先去民政局補辦結婚證,最好提供何時開始同居生活的相關證據,比如所在單位或者街道、村委會開具的證明,子女出生證明等,然後才可以在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第二種,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同上,也要提供雙方何時開始同居生活的相關證據,這樣法院才 ...

夫妻一方死亡解除婚姻關係

  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死亡,婚姻關係的主體之一已不復存在,必定引起夫妻關係的消滅,並且發生遺產繼承等法律後果。宣告死亡,宣告失蹤人死亡的判決宣告之日,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係,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五十一條:被宣告死亡的 ...

夫妻一方死亡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自然死亡,婚姻關係的主體之一已不復存在,必定引起夫妻關係的消滅,並且發生遺產繼承等法律後果。   (2)宣告死亡,宣告失蹤人死亡的判決宣告之日,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係,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 ...

分居多久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有些夫妻常常認為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這是因為他們誤解了《婚姻法》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條規定。   首先,分居兩年並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   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異地工作等等。   因此,並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按照法律的規定,必須 ...

如何解除不合法婚姻關係

  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查明確實是無效婚姻時,應當收回被騙取的結婚證,宣告該婚姻無效,解除當事人之間的同居關係,並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及所生子女作適當處理。   【法律依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係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 ...

配偶走失多久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根據我國相關規定,配偶無論走失多久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對於配偶失蹤,另一方可以自配偶失蹤滿二年的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人民法院宣告配偶失蹤後,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准予離婚。   《民法典》第四十條: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民法典》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