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簽訂二手房定金合同後,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協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雙方協商同意或者出現法定解除情形時,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簽完不可以作廢,否則就會出現違約的情況。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條: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手房定金合同糾紛有:
1、買賣雙方中的一方違約引起糾紛
2、沒有按照合同交付定金引起糾紛
3、只履行了部分合同引起糾紛
4、遲延履行合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引起糾紛
5、實際交付定金數額不符合約定數額引起糾紛
6、合同內容不能達成一致引起糾紛
7、定金未交給賣家引起糾紛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出賣人透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與上家之間就該房屋掛牌出售的委託協議。在該協議中應當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委託期限及委託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內容。
2、與中介公司簽訂書面的中介協議。該協議至少應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保留期限及定金的處理方法等約定,並一定要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3、與中介公司簽好中介 ...
置業者簽訂委託合同以後,須交納一定金額的定金,如果置業者不要這套房,則定金不得要求返還,如果中介機構不能提供這套房給置業者,則中介機構只須退還定金給置業者。這種定金條款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違背了法律設定定金的立法原意,侵犯了置業者的合法權益,是一種不平等條款。【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定金】 ...
二手房買賣合同解除的方法有:
第一種方法:協商解除
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雙方達成一致和平解決,簽訂解約協議即可。如果涉及到中介,那麼需要三方共同協商。例如:雙方都不打算繼續交易,或有違約方,但和另一方達成了協議,補償一定金額而另一方不繼續追究責任。
第二種方法:約 ...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後,如果是陰陽合同造成合同無效的,並且造成合同無效的原因不是購房者過錯的,售房者要退還定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出賣人透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 ...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 ...
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八條的規定,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
(三)房地產座落位置、面積、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
(六)成交 ...
離婚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確定的是夫妻一方出讓房屋買賣的目的和價格,如果第三人購買是善意的並且價格合理,同時已經完成產權變更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