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條件如下:
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要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不能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合同。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5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八條的規定,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
(三)房地產座落位置、面積、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
(六)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離婚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確定的是夫妻一方出讓房屋買賣的目的和價格,如果第三人購買是善意的並且價格合理,同時已經完成產權變更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
置業者簽訂委託合同以後,須交納一定金額的定金,如果置業者不要這套房,則定金不得要求返還,如果中介機構不能提供這套房給置業者,則中介機構只須退還定金給置業者。這種定金條款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違背了法律設定定金的立法原意,侵犯了置業者的合法權益,是一種不平等條款。【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定金】 ...
書寫二手房買賣合同首先需要寫明買賣雙方的基本資訊、然後針對房屋的基本情況、價款及支付方式、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的方式等作出詳細規定,最後由雙方簽字蓋章,註明日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 ...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方式是:
1、寫清楚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2、在合同中應明確寫到房屋的位置、產權歸屬、面積、結構等;
3、在合同中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雙方還要明確按國家規定繳交各自應當繳交的稅費和雜費;
4、合同中應寫明合同簽訂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
5、 ...
籤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的是:
1、房屋產權和手續是否齊全;
2、明確成交價格和稅費責任;
3、明確買賣雙方的責任;
4、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
5、過戶時間要明確;
6、物業交割要清楚。
根據《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 ...
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有: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2、標的,同時還應寫明房屋產權歸屬;
3、價款,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
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5、寫明違約責任的承擔。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 ...
1、二手房購房合同丟了如果是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的,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有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的,應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的宣告,到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登出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