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法律風險有:
1是否確認房主真實身份買賣雙方;
2、是否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3、是否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4、是否註明費用交接時間;
5、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二手房買賣法律風險有:
1是否確認房主真實身份買賣雙方;
2、是否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3、是否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4、是否註明費用交接時間;
5、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1、核實清楚房屋基本狀況。在看房的時候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瞭解:房屋建築狀況、房屋小區狀況、房屋權利情況,有無共有人、有無抵押、有無出租等情況。這些情況的核實,有利於你控制好交易的實際成本和風險。
2、核實產權是否清晰。核實出售方身份是首要,出售方必須是房屋的所有人,並且已辦理房屋權屬登記。透過查驗產權證和產權人身份證核實,確認無誤。二手房和一手房不同,所以買二手房的一定要核實與你交易的對方的身份。
3、違約責任要明確,要有力度。買賣雙方要明確嚴格的違約責任,是雙方誠信履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保障。實踐中,小額的定金處罰約定或簡單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損失”,缺少實際效果。
4、出售方的戶口一定要遷出。遷移戶口是公安機關辦理的,戶口要遷走就一定要找一個落戶的地方。而且這類糾紛由於不適合強制執行,目前法院現在還不受理這類案件。因此,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房屋內的戶口狀況。購買方最好去調查一下房屋內是否有戶口,決不要輕信上家的空口許諾。
二手房過戶後都有哪些票據,說明如下:
1、二手房過戶後的票據包括在稅務局依法繳納相應稅務的稅務發票和購房發票。
2、契稅完稅證明不是購房發票,購房發票由出售房產方提供,市地稅局監製的銷售不動產發票。
相關說明:
1、二手房是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的房產。它是相對開發商手裡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三級市場的俗稱。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
2、二手房是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的房產。它是相對開發商手裡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三級市場的俗稱。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