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商需要提供五證、兩書和一表。五證指的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這五個證件。兩書指的是: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還有一表指的就是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需要注意的是這個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給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開放商需要提供五證、兩書和一表。五證指的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這五個證件。兩書指的是: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還有一表指的就是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需要注意的是這個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給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交房時開發商需要提供的分別有以下幾份資料:
一、五證: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國有土地使用證》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稱建設工程開工證)
5、《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二、兩書:
1、《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2、《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兩書是開發商在向購房者交付房屋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提交給購房者的檔案。購房者有權索要。
三、一表:
《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屬於“黑樓”,是不能入住的。
《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開發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只要將專案送交主管建設部門備案後,發展商就必須對其建設的樓盤質量終生負責,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後出現了質量問題,經查如果是發展商的過失,一樣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注意:開發商在交房時向業主提供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必須為原件而不是影印件。
交房時開發商要給的資料有:
1、住宅質量保證書。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等;使用者報修的單位,答覆和處理的時限。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2、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效能和各部位(部件)的型別、效能標準等做出說明,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3、竣工驗收備案表。開發商需向業主出示《竣工驗收備案表》原件,上面必須有備案部門同意備案的簽署和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