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不會自動結案的,交通事故結案必須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辦理事故的手續才會結案,如果不去結案,事故科會始終保留那個事故的案底,不會取消,因此,需要自行前往交警部門完善相關手續後結案。
在交警部門主持下,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達當事人。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雙方自行達成賠償協議,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個時候為民事處理程式。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偵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間,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詢問案件偵辦情況的,除依法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並做好記錄。
交通事故如果說交警那邊把事故認定書出了之後,這個案件就處理結束了,那麼至於民事賠償的事情,交給當事人自己去處理,或者是起訴到人民法院,所以交通事故是不會自動結案的,交通事故結案必須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辦理事故的手續才會結案,如果不去結案,事故科會始終保留那個事故的案底,不會取消,因此,需要自行前往交警部門完善相關手續後結案。在交警部門主持下,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雙方自行達成賠償協議,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時為民事訴訟的程式。
交通事故不處理有影響,可能會影響下一年車險的購買費率,並且沒有處理受害者也可能會要求肇事者進行賠償,這時候保險公司可能會以肇事者未處理好交通事故為理由拒絕賠償受害者的損失。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不能夠年審。
必須先將事故處理完畢才能審車。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
交通事故不需要專門去銷案的,交警部門有時間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門進行調解,交警就可以撤案;就好像法庭起訴一樣,如果原告方在開庭時間沒有到庭參加訴訟,法院視其為自動撤訴處理。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 ...
如果現在受害人在身體可以出院的情況下仍不出院,那麼責任人可以申請做鑑定,以確定受害人是否可以出院,以及所需醫療等費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 ...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第161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149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會因為事故的大小有所變化,具體情況包括: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 ...
事故當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門主持調解當中達成的損害賠償調解協議,屬於合同法規定的民事合同的性質,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依法履行該調解協議。依照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當事人對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對賠償權利人遭遇調解協議不履行的情況,依照最高法院《關於 ...
交通違章不處理是會影響年審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年審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