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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認定書何時做出有效

交通事故認定書何時做出有效

  交通事故認定書十日內做出有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做出時間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作出時間,對於當事人各方來說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只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出後,當事人才能以此為據來解決接下來的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問題。因此,瞭解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作出時間,密切關注交通事故事態的進展,有利於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作出時間根據事故情形的不同也有些許區別:

  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當事人逃逸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當事人逃逸尚未抓捕歸案,受害人一方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10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因交通事故當事人處於搶救或昏迷狀態等特殊情形,無法收集當事人證據、且無其他證據佐證交通事故事實時,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批准,交通事故認定的期限可以中止,但中止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個月。中止是由消除後,應及時坐出交通事故認定。中止期限屆滿後,公安機關交管部門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認定書何時下達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查、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認定書出具後幾日能提車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交警隊出具事故認定書後五日內需要告知當事人提車。對方提出保全車輛的,要交納保證金才可以提車。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 ...

交通事故認定書能否作為書證?

  從書證的形成時間來看,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是書證。 書證通常是在案件或糾紛發生之前就已經形成,如借條、合同、遺囑、營業執照等,它們在訴訟之前就已經客觀存在,而不是透過訴訟中的行為產生的。而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公安機關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的文書。因 ...

交通事故認定書

  應當將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製作人員同偵查人員分離。主張交通事故認定書為書證的觀點認為,如果將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鑑定結論,那麼將產生公安交警人員既是偵查人員又是鑑定人員的弊端,與刑訴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相牴觸。刑訴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偵查人員如果是鑑定人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其迴避。對這 ...

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如何處理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 ...

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怎麼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第五十二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公 ...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作用

  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認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大小,其最直接的證明力體現在行政處罰方面。交通事故的發生,說明當事人存在違反交通事故的行為,公安交管部門根據當事人的的違章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和當事人的責任大小,做出事故各方的責任認定結果,體現了公安交管部門的作為行為。也為公安交管部門對於違反交通規則的當事 ...

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怎麼辦

  在交警處理階段,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應該在三天內提起復核申請。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