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十月初十下午,各家煮新米供拜“田頭公”和祖宗,然後全家吃新米飯,而且要關起門來吃,不能給外人看見。
農曆十月初十下午,各家煮新米供拜“田頭公”和祖宗,然後全家吃新米飯,而且要關起門來吃,不能給外人看見。
哈節(亦稱唱哈節)是京族最隆重、最熱鬧的民族傳統節日。
“哈”為京語,有兩種解釋:一是“歌”,一是“吃”。現在一般認為,這兩種含義都兼而有之。“哈節”京語稱“蓋殿耽”,可譯為“歌節”、“祭神節”(神吃)、“鄉飲節”(人吃)等。哈節的來歷,有幾種傳說:其一是說,北部灣岸邊的白龍嶺下,有一條巨大的蜈蚣精,凡有船隻經過,它都要吃一個人,若不送給它吃,它就興風作浪,把船掀翻。後來有一個大仙(鎮海大王)誅殺了蜈蚣精,把它碎屍三段而成為“京族三島”。於是京家尊奉鎮海大王為護島神,立廟祀之,每年都到海邊迎接鎮海大王到哈亭來享祭,這就成了一年一度的哈節。其一是說,在越南陳朝時代,有一位歌仙來到京族地區,以傳歌授舞為名,發動京族人民起來反抗封建統治者,深受京族人民敬仰。後來人們用歌來歌頌和懷念這個歌仙,久而久之就成了哈節。
哈節在哈亭內舉行。哈亭在辛亥革命以前都比較簡陋,只是木柱草蓋的亭子。如今全是木石結構的廟宇式建築,結構堅固美觀,屋脊正中塑雙龍戲珠圖案,內分正殿和左右偏廳。正殿供奉諸神靈神位。左右偏廳均砌著三級由高而低、順序排列的木板或石條臺階,可容一兩百人坐席。它具有神廟、宗祠、歌廳、鄉飲亭、村社議事堂等功能。
哈節的日期,各地不相同。紅坎在農曆正月十五日,巫頭、澫尾在農曆六月初十日,山心在農曆八月初十日。在哈節來臨時,家家戶戶把庭院打掃乾淨,佈置一新,並備好菜餚,準備待客。哈節到來的那天,全村男女老少身穿節日盛裝,雲集於哈亭內外,興高采烈地歡度佳節。整個節日的活動,大致為如下過程:
迎神
在哈節的前一天,村民們集隊舉旗擎傘,抬著神座到海邊,把本村信奉的諸神靈請進哈亭。這一天,有的村還舉行盛大的鬥牛活動。鬥牛結束後不論勝或負都拿來宰殺煮食。鬥牛是揭開哈節的序幕,山心島民間流傳著這樣一首民歌:“無論你在哪裡做買賣,八月初十也要回家看鬥牛;儘管你的買賣繁多百過頭,八月初十也要回家看鬥牛。”
祭神
在節日當天下午三時開始。祭祀儀式與當地漢族在祠堂裡舉行春秋二祭大體相同,有主祭、陪祭、禮生(司儀)、執事(傳遞祭品者)。祭神時,先由主祭讀祝文。
京族在七月十五過中元節。這一天,早上煮糯飯和糯米糖粥供拜祖先,中午宰雞殺鴨煮豬肉等供拜祖先,然後進餐飲酒。民間認為,無人供養的野鬼如果缺衣少食就會侵擾村莊,所以,民眾請法師在七月十五施衣食,稱為“施幽”。在哈亭前的空坪立起“招魂榜”,兩旁鋪兩行芭蕉葉,放上炒玉米、飯糰、餅子、冥衣、冥鈔、紙寶,數人戴面具扮餓鬼,一法師於鑼鼓聲中持法刀上場,喝令四方餓鬼集合在"招魂榜"前,讀榜念詞,要餓鬼均分衣食莫擾村莊。卜以杯珓,得勝珓,便是餓鬼已受食。然後法師一聲令下,扮餓鬼者便與圍觀的兒童一哄而上,將食品一搶而光,民間認為小孩搶到“絕幽”食品為“得福”。搶罷食品,將一隻芭蕉船放入海中,芭蕉船用芭蕉杆拼成,長兩米,寬一米,上插紅三角紙旗,裝幾把米、一些冥衣、冥鈔、紙寶,芭蕉船入水時,鳴放鞭炮,焚燒“招魂榜”和冥衣、冥鈔、紙寶,將鬼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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