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與勞務派遣的區別在於:
1、業務領域不同,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經營範圍包括人才供求資訊的收集、釋出和諮詢服務、人才推薦、人才招聘等與人力有關聯性的業務,而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經營範圍僅為勞務派遣,企業只有勞務派遣的資質,不具備其它的業務資質。
2、派遣方式不同,主要是社保繳納單位不同,勞務派遣是人力資源公司為工廠提供勞務人員,但勞務人員並非工廠正式員工,其用人單位是人力資源公司,員工社保繳納單位為人力資源公司。而人力資源服務則是由用工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
人力資源與勞務派遣的區別在於:
1、業務領域不同,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經營範圍包括人才供求資訊的收集、釋出和諮詢服務、人才推薦、人才招聘等與人力有關聯性的業務,而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經營範圍僅為勞務派遣,企業只有勞務派遣的資質,不具備其它的業務資質。
2、派遣方式不同,主要是社保繳納單位不同,勞務派遣是人力資源公司為工廠提供勞務人員,但勞務人員並非工廠正式員工,其用人單位是人力資源公司,員工社保繳納單位為人力資源公司。而人力資源服務則是由用工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
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是兩類不同性質的合同。簡單來說,透過勞動合同,你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這種關係用勞動法來調整;而勞務合同則是民事合同的一種,它屬於民法來調整。
即委託單位將一定的任務交給被委託方,被委託方(你)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任務或者提交結果,委託方支付給費用(勞務費),除此之外,委託方沒有其他的比如上保險義務,因為你不是該單位的員工。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僱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