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短道速滑犯規一般分為碰撞犯規、超越犯規、阻擋犯規;
超越犯規:在比賽的任意時刻都允許超越 ,由於超越引起的碰撞摔倒等情況均由超越者負責;碰撞犯規:指在比賽過程中發生除正常滑以外的身體接觸,干擾對方滑行,定義為犯規;阻擋犯規:指在比賽過程中,惡意阻擋他人正常超越,定義為犯規。
醫療事故的認定條件是:
1、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是經過考核和衛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
2、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有診療護理工作中的過失。
3、必須是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也包括為此服務的後勤和管理。
4、給病員造成危害的結果,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5、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