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是有法律明文規定的,而合同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那麼就是合法的,只要簽訂了就能生效,所以大家在籤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條款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2)惡意串通,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對於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免責的合同條款。
(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有:
一、口頭約定的合同;
二、顯失公平的合同;
三、脅迫的合同;
四、附帶保證的合同;
五、真假合同;
六、抵押性質的勞動合同;
七、無保障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或用人單位與員工已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後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而且,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除應當支付雙倍的工資外,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賦予其法律效力。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合同,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掩蓋非法目的,違反法律規定,損害公共利益等情形訂立的合同都屬於無效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 ...
虛假合同是無效合同。因為,違反法律法規的合同是沒有相應的法律效應的。虛假合同,是指具備正規合同特徵的,但不是合同上署名雙方或多方簽訂過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
公務員考試報名有要求,下面人員是不可以報名的,也就是不能成為公務員。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 ...
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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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銷合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詐脅迫且不危害國家利益;而無效合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欺詐、脅迫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害公共利益,損害第三人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
2、認定程式的啟動不同。可撤銷合同中涉及意 ...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賦予其法律效力。以下五種情形,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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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
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質不同。
無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即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它往往涉及到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非根本有效要件,即合同當事人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方面的欠缺,一般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2、效力狀態不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