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是債權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債權人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人和供應商。他們或者給予了公司貸款,或者為公司提供了存貨物資和裝置。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債務人是債權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債權人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人和供應商。他們或者給予了公司貸款,或者為公司提供了存貨物資和裝置。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在不知道債務人現住址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依據債權債務關係向法院提起訴訟,透過公告的方式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根據債權人提供的相關證據獲得法院生效判決後,可以依法申請執行,並積極搜尋債務人的行蹤線索和財產線索,協助執行法官執行。
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四十三條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
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財產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債務人可以起訴債權人。具體的情形有:
1、對債務數額有爭議的,債務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債權人,申請法院確認債務數額;
2、對債務利息有爭議的;
3、出現了合同無效的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