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攤建築面積就是指公攤面積,是指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該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公攤建築面積具體包括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等公用區域、為整棟樓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分攤建築面積就是指公攤面積,是指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該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公攤建築面積具體包括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等公用區域、為整棟樓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公共的建築面積有電梯井,樓梯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地下裝置,值班警衛室。
公共建築面積分攤係數是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除以整棟建築物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得到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房屋公共建築面積分攤以幢為單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僅限與本棟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棟房屋不相連的公用建築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房屋公用建築面積按各套各戶套內建築面積乘以房屋內相關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以後不區分各戶分攤的面積的具體部位,公用建築面積部位一經分攤,任何人都不得侵佔或者改變原始計劃的使用功能。
分攤建築面積包括:
(1)棟內共有的樓梯間、電梯間、電梯井、觀光井(梯)、提物井、室外樓梯等垂直通道及管道井、垃圾道的建築面積;(2)棟內共有的門廳、大廳、過(走)道、門廊、門斗等水平通道的建築面積;(3)棟內共有的突出屋面有圍護結構的水箱間、電梯機房、樓梯間等的建築面積;(4)為本棟服務設在地下或地上的變電室、消防控制室、水泵房、裝置間、值班警衛室等,以及其他在功能上為整棟、某一層或某幾個單元服務的為基本生產或生活必需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5)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的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