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束行政行為是指法律明確規定了行政行為的範圍、條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機關沒有自由選擇的餘地,只能嚴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為。羈束行政行為的作出是以羈束裁量權為前提。羈束裁量權的行使,其許可權範圍、幅度行為方式、數量界限等都由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只能嚴格依法裁量、判斷。
羈束行政行為是指法律明確規定了行政行為的範圍、條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機關沒有自由選擇的餘地,只能嚴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為。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五項規定,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並按應納額減徵30%。如果某作家著作出版後獲得稿酬時,稅務機關只能按照法定稅率徵收,該行政徵收行為就是羈束行政行為。
抽象行政行為主要包括行政立法行為和其他抽象行政行為。行政立法行為,主要指國家有權行政機關依法定職權與程式制定行政法規或行政規章的活動;其他抽象行政行為,主要指行政機關針對廣泛的、不特定的人或事制定效力級次在行政法規、規章之下的其他規範性檔案以及規定行政措施、釋出決定和命令的行為。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一條,為了規範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抽象行政行為,是相對於具體行政行為的一個學術概念。帶有普遍性的觀點認為,抽象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制定和釋出普遍性行為規範的行為,其範圍包括行政立法行為和其他一般規範性檔案的行為,具體是指制定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的行為。這一行政行為相對於行政機關針對某特定物件採取的行為,具有物件 ...
具體行政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徵收、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裁決、行政合同、行政賠償等。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一條,為了規範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 ...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的規定,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主要證據不足的;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違反法定程式的;超越職權的;濫用職權的;明顯不當的。 ...
對具體行政行為可以提起訴訟。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
行政行為包括:
1、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
2、羈束行政行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為。
3、依申請的行政行為和依職權的行政行為。
4、要式行政行為與非要式行政行為。
5、行政立法、行政執法與行政司法行為。
6、單方行政行為與多方行政行為。
除了以上的行政行為外,還包括附條件行政 ...
具體行政行為有:
1.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相對人的申請,透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依法賦予相對人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者實施某種行為的法律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為。
2.行政處罰是指具有法定管轄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給予行政制裁的具 ...
1、行政行為的主體合法;
2、行政行為應當符合行政主體的許可權範圍;
3、行政行為的內容應當合法、適當;
4、行政行為應當符合法定程式。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