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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做交通傷殘鑑定

什麼時候做交通傷殘鑑定

  傷殘鑑定是指傷後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鑑定。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故此傷殘鑑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後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後,才能做傷殘鑑定。

  發生交通事故時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鑑定的,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依據下面三種情況來評定:

  1、人體傷後治療效果。

  2、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

  3、交通事故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併發症或者後遺症。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根據以上三方面綜合評定。

交通傷殘鑑定去哪裡做

  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損害,可向當地司法鑑定中心申請傷殘鑑定。一般市級司法局下設司法鑑定中心。

  傷殘程度鑑定的臨床法醫鑑定專案有:

  1、損傷程度鑑定。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鑑定或稱傷情鑑定。

  2、傷殘程度鑑定。包括I級傷殘至十級傷殘。

  3、因果關係鑑定。指損傷與疾病的關係鑑定。

  4、醫療糾紛司法鑑定。醫療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若有,與患者死亡或殘疾之間的關係。

  5、保險理賠鑑定。是否意外傷殘、重大疾病、全殘、失能達到保險理賠規定。

  6、影像學資料和同一認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資料是否為同一人。

  7、損傷後誤工時間的審查。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第一條

  本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的原則、方法、內容和等級劃分。

  本標準適用於人身損害致殘程度等級鑑定。

交通傷殘鑑定需要保險公司指定嗎

  答案是否定的。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不需要保險公司指定,進入訴訟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由法院組織當事人隨機選取鑑定機構。所以,遇到上述案件只要到有資質的機構鑑定就可以,但是一般是需要透過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

  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有期限嗎

  交通事故做傷殘鑑定有期限。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四條   《道路交通 ...

交通事故腦梗塞傷殘鑑定可以

  腦梗塞原因如果是交通事故所致,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怎樣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包括自行委託評定和申請法院委託評定兩種。當事人可以在治療終結後自行委託具有資格的鑑定機構評定,然後再提起訴訟;也可以先起訴,再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後治療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實事求是地評定。 ...

交通事故中傷殘鑑定多久出結果

  根據司法部《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怎麼

  這個傷殘等級是由專業的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來確定的。所以傷殘鑑定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很多當事人對於這個環節有疑問,不知道應該如何鑑定,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鑑定可以訴前自行委託也可以訴中有法院委託,另外做鑑定一定是治療終結才可以,所以剛受傷或者沒出院的傷者是無法做鑑定的。做鑑定的時間是傷後3—6個月不等,一 ...

交通事故不傷殘鑑定可以理賠嗎

  傷、殘鑑定是指傷後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   可以理賠,但是不能賠償傷殘賠償金。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要多少錢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費用:   法醫臨床鑑定收費標準中未含醫療機構檢驗檢查專案費用,醫療機構檢驗檢查專案按現行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另行收費。   收費標準如下:   (一)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中的損傷程度鑑定/人300-600元;   (二)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中的交通事故傷殘評定/人300-600元;   (三)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