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倒閉職工失業應當對員工進行經濟補償,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以上,非本人原因中斷就業,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按失業職工失業前的合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來計算,城鎮合同制職工繳費1-5年:每滿1年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5-10年: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18個月;10年以上: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24個月。具體情況諮詢當地勞動就業辦公室。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
1、倒閉企業員工的補償標準是: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
2、公司欠勞動者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工資一般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但非勞動報酬性的收入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費用不屬於工資範圍。
3、公司欠勞動者的應當劃入員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於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
首先在申請信用卡時,你要確定自身是否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必須年滿十八週歲,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必須有穩定的工作收入、良好的工作記錄;
3、身份證明材料:居民身份證等可以起到證明作用的證件;
4、徵信良好,無不良欠款記錄;
5、(極個別銀行)財力證明:銀行代發工資記錄或車、 ...
破產清算的程式:
一、成立清算組
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二、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 ...
企業倒閉購買保險的員工依然可以繳納保險費。此時,已倒閉企業的原員工可轉為靈活就業人員,並以此身份繳納各種保險。企業因資不抵債申請進入破產清算程式的,清算時,應優先繳納員工的養老保險費用。
【法律依據】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後,由管理人執行。管理人按照 ...
企業倒閉了對於欠稅的償還問題,在企業在欠稅的情況下面臨無力償還債務、繳納稅款,甚至公司再持續正常運轉經營的情況下,及時企業宣佈倒閉,也不能消除企業欠稅的事實,仍需追繳企業欠稅稅款,並且相對其他普通的債權可以優先償還。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 ...
企業倒閉的賠償是,按勞動者在企業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企業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 ...
破產企業的破產債權人,根據我國《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按照以下的順序清償,首先是企業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其實是企業所欠的稅款,最後是其他的債權;同一順序裡的債權不足清償的,則按比例清償。根據這些規定,企業職工的安置費並沒有作為第一順序債權來參與破產財產的分配,究其原因是職工的安置費性質所決 ...
公司因破產原因,導致公司與員工的勞動合同解除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其補償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