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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債務重組的條件

企業債務重組的條件

  開展金融債務重組的企業至少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企業發展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金融支援政策;2、企業產品或服務有市場、發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組價值;3、企業和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金融債務重組意願。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如何進行企業債務重組的會計核算

  債務重組是企業的偶發經濟業務,債務人因此而產生的收益屬於營業 外收入,應設定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同 時,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時,還應將債務重組收益和轉讓資產損 益分開核算;債權人因此而發生的損失屬於營業外支出,應設定營業外 支出——債務重組損失明細科核算。

  以現金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現 金之間的差額,計人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債權人應當將重組債權的賬面餘額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計人當期損益營業外支出。債權 人已對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衝減減值準備,衝減後尚有 餘額的,計人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衝減後減值準備仍有餘額 的,應予轉回並抵減當期資產減值損失。

  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當在符合金融負債終止確認條件 時,終止確認重組債務,並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 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轉讓的非現金資產 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為轉讓資產損益,計人當期損益。

  債務人在 轉讓非現金資產的過程中發生的一些稅費,如資產評估費、運雜費等,直 接計人轉讓資產損益。企業以固定資產進行債務重組,應當按照重組債務的賬面餘額,借記 某負債類科目。按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 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應交稅費等科目,按 借貸雙方之間的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或貸記營業外收入科 目。

企業債務重組是指什麼呢

  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 債務人修改條件的事項。所以債務重組不一定是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債 權人不一定做出讓步,債務重組的定義表明不論何種債務重組形式,只要 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於原 協議的,均作為債務重組。


企業債務重組有哪些方式

  企業債務重組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以資產清償債務:就是指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通常用於償債的資產主要有現金,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等;   2、債務轉為資本:就是指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同時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的方式;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是指修改不包括 ...

企業怎樣進行債務重組取得的固定資產會計核算

  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或以 應收債權換人固定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 費,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該項應收債權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 壞賬準備科目,按應收債權的賬面餘額,貸記應收賬款等科目, 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

企業破產重組債務如何承擔

  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應當予以發放。企業倒閉後,若破產財產足夠支付補償金的,企業應當及時對員工進行補償。   破產,是指債務人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並依破產程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 ...

企業申請破產條件有幾種

  企業破產的條件如下:   1債務人明顯喪失清償能力,不能以財產、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償債務;   2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期限已經屆滿、債權人已提出清償要求的債務;   3債務人對全部或主要債務不能清償處於持續狀態;   4不能清償的債務不限於金錢債務。可以協商破產。   【法律依據】   《破產法》第二條 ...

企業債務清償順序是什麼

  企業債務清償順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 ...

合夥企業設立的條件有哪些

  1、有合夥人人:有二個以上合夥人,並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   2、有合夥協議:有設立人之間成立合夥協議。   3、有實繳出資:有各合夥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4、有名稱:有合夥企業的名稱。   5、有場所: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 ...

普通合夥企業的設立條件包括哪些

  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通常,合夥人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有時也有法人或其他組織。設立條件包括:有二個以上合夥人,並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有書面合夥協議:有各合夥人實際繳付的出資:有合夥企業的名稱: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