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重整需要多久
企業破產重整需要多久
我國《破產法》沒有規定強制的執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當事人透過重整計劃協商確定,如果債權人願意接受一個很長的執行期限,合法並且不損害社會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沒有必要禁止。
根據我國《破產法》規定,重整計劃的執行不屬於重整程式,法院不可能也沒有能力派專門的法官監督重整計劃的執行,因此,規定由管理人監督。
但是,由於管理人監督債務人執行重整計劃需要一定的成本,如果監督期限過長,就會加大重整成本,損害債權人利益,所以最好是在重整計劃中明確監督期限,給債權人一個合理預期,不必在表決重整計劃時對監督成本的不確定性產生憂慮。需要指出的是,監督期限是指在重整計劃執行過程中管理人的監督期限,一般要短於或者等於執行期限。
因為一般來說,重整措施會在重整計劃得到批准後即著手實施,例如債轉股、企業合併、分立等,管理人監督的正是這些關鍵措施的實施情況,至於一些債權的分期償還,完全可以由債權人自己監督債務人履行,債務人不履行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重整計劃或者向法院申請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
一般情況下企業破產清算需要多久
這個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一般時間都會非常長,幾年是常事。
破產法中只是明確了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時間。企業破產清算的時間,法律上並沒有,並非法律遺漏,而是因為企業破產的情況很複雜,有的破產一年都未必能夠清算完畢,更不要提說有多少個工作日能夠結束。因為破產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著繼續經營,這個時間下去就不好說了。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
企業變更法人需要多久
公司變更法人,準備資料齊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具體流程如下:
1、帶齊資料到公司註冊地所管轄的工商部門辦理執照變更,受理後5-1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法人代表的執照。
2、帶齊資料到質量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變更,受理後2-3個工作日後領取。
3、到稅務部門變更登記證,這裡涉及到一個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需要向地稅部門申報和繳納所得到股權的股東的個人所得稅,還有必須出具新股東和法人的新驗資報告。
4、最後變更公司基本戶,變更公司法人的預留在銀行的印鑑和公司資料。
企業變更法人需要多久
公司變更法人,準備資料齊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具體流程如下:
1、帶齊資料到公司註冊地所管轄的工商部門辦理執照變更,受理後5-1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法人代表的執照。
2、帶齊資料到質量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變更,受理後2-3個工作日後領取。
3、到稅務部門變更登記證,這裡涉及到一 ...
企業破產債務清算需要走哪些程式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式是:
一、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二、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 ...
宣佈破產到清算需要多久
清算是為了終結現存的法律關係、處理其剩餘財產、使之歸於消滅而進行的一個程式,包括計算、核實等。
順利的話申請破產後可以馬上進入清算程式但是清算的時間一般都很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式是:
(一)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 ...
破產重整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企業破產重整的時間,法律上並沒有規定。
【法律依據】
《破產法》第七十九條,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同時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個月。
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未按 ...
企業破產債務清算需要哪些程式
企業破產債務清算需要走的程式是:
1、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
2、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等,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彙報工作;
3、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4、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 ...
企業申請破產保護需要怎樣的條件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式應當中止。
《破產法》第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 ...
破產重整多久拿到工資
企業法人符合破產條件,向法院申請破產後,債權人應當向管理人申請債權,由破產財產償還;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式,餘下債務不再償還。其中,員工工資同經濟補償金在破產財產中優先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