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員的職務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的犯罪行為。包括侵佔公司、企業資產,挪用公司、企業資金等職務犯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般會處以犯罪嫌疑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規定,職務犯罪辦案程式大概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案件的受理。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案件管理部門對接收的案卷材料審查後,認為具備受理條件的,應當及時進行登記,並立即將案卷材料和案件受理登記表移送相關辦案部門辦理。
2、初查和立案。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初查由偵查部門負責,在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發現的應當由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線索,由監所檢察部門負責初查。
3、偵查。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辦理職務犯罪案件,應當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並依法進行審查、核實。
4、審查逮捕。經過以上幾個階段偵查終結,最終決定是否移送起訴。
職務犯罪司法解釋的內容是明確貪汙罪、受賄罪的定罪量刑數額標準,貪汙罪、受賄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分別是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 ...
關於黨員職務犯罪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貪汙、受賄、翫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管理職能,依照刑法規定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條,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 ...
職務犯罪偵查辦案流程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大概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案件的受理;
二、初查和立案;
三、偵查;
四、審查逮捕。
經過以上幾個階段偵查終結,最終決定是否移送起訴。 ...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2、加強學習,研究自身預防工作重點,提高職能預防意識。
3、開展預防調研,總結預防經驗。
4、規範操作,強化監督,嚴格規範幹部任用行為。
5、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及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汙、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翫忽職 ...
農村商業銀行職務犯罪罪名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檔案罪;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洗錢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罪;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
【法律依據 ...
職務犯罪一般會分為貪汙賄賂罪、瀆職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貪汙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汙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
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區別:職務違法是指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實施的違法行為,職務犯罪是一種犯罪,觸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職務犯罪比職務違法後果更加嚴重。職務違法達到追訴標準,則構成職務犯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