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遲也稱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
陵遲原來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本意為:“緩緩的山丘”。
用於死刑名稱,則是指處死人時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此後,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
凌遲也稱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
陵遲原來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本意為:“緩緩的山丘”。
用於死刑名稱,則是指處死人時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此後,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
大學之道即以明明德教人自明而又明人,明明德的道理就在格物。學道的人即在格物致知上用功。自心每起一念,即觀察其自何而起,落在何處。此念起落如果皆在時間空間等一切假相之內,便是陷入形而下,也就是本有的明德妄生物相。大學名之為格物,當下即知,不使繼起,此即致知。
鐘鼓,我國很早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如《詩經·關睢》裡,就有演奏鐘鼓古老樂器的詩句:“窈窕淑女,鐘鼓樂之。”隨著社會發展,佛教自東漢明帝永平年間傳入中國。由於佛教寺院精神生活上的需要,鐘鼓逐漸同佛家便結下了不解之緣,如明清寺院的佈置,一般說,佛寺“山門”內,東西兩側居多有鐘鼓二樓--東側是鐘樓,西側是鼓樓;又如,從前老北京時的雍和宮,每天天尚未亮之前一一即在“寅”時前,鐘聲便響徹了遠近周圍;每天日落酉時後,點燈戌時前--即黃昏時,鼓聲象來自遠方的輕雷,集合喇嘛們到殿上誦經。多少年來,住在雍和宮附近的居民,每天都能聽到熟悉的鼓聲。不僅如此,而且從前老北京紫禁城(亦俗稱“皇宮”)附近的居民,還會聽到午門上的鐘鼓聲。《宸垣識略》裡亦有記載:“凡視朝,則鳴鐘鼓於樓上。駕出入午門,鳴鐘。祭享太廟則以鼓。”
鍾
古代打擊樂器。盛行於青銅時代,這與當時樂律學、聲學和青銅冶鑄技術的高度發達分不開。由於青銅鐘質料堅實和耐腐蝕,至今雖已歷經兩三千年,仍能給我們留下古代真實的音響。
鍾在古代不僅是樂器,還是地位和權力象徵的禮器。王公貴族在朝聘、祭祀等各種儀典、宴饗與日常燕樂中,廣泛使用著鐘樂。
據《世本》、《禮記》、《呂氏春秋》、《山海經》等文獻記載,相傳鍾由垂、鼓、延、伶倫所造,表明其歷史已很久遠。在考古發現中,有原始形態的“陶鍾”。河南陝縣廟底溝仰韶文化遺址陶鍾,由細泥紅陶製成,光素無飾,有柄,高約9、徑約5釐米。其肩部兩旁各有小孔與內腔相通,也可能是一件可系舌的鈴。陝西長安縣客省莊龍山文化遺址陶鍾,長方形,柄實,形似商代的鐃。湖北天門石家河青龍泉三期文化遺址陶鍾,扁圓形,通高5.6、口徑10×7.1釐米。鐘體兩面陰刻獸面紋。頂部正中有透孔,可系舌。也似鈴。上述三件陶製品的腔體橫截面均呈非正圓形,有後世銅製鐘的特點。
鍾懸於架上演奏。由於每組編鐘懸鐘數目不同,架制也有多種。如一梁二柱(河南信陽楚墓編鐘,十三件);二梁五柱(湖北江陵天星觀一號墓編鐘,二十二件);曲尺形二梁三柱(河南固始侯古堆一號墓編,八件);曲尺形七梁十四柱(曾侯乙墓編鐘,六十四件)等。有些編鐘出土時伴有鍾鉤、穿釘和敲擊鐘體的鐘棰、鍾棒出土。甬鍾用鍾鉤或繩子懸系,鈕鍾用穿釘懸掛。演奏中小型編鐘,用T形木棰;演奏大型鐘,用長圓形木棒。
鼓
鼓是我國傳統的打擊樂器,按《禮記-明堂位》的記載,在很早的傳說中,“伊耆氏”之時就已有“士鼓”,即陶器的鼓。由於鼓有良好的共鳴作用,聲音機越雄壯而傳聲很遠,所以很早就被華夏祖先作為軍隊上助威之用。相傳黃帝征服蚩尤的鹿之戰中,“黃帝殺夔,以其皮為鼓,聲聞五百”。
到了周代,據《周禮-地官司徒》之載,已專門設定了“鼓人”來管理鼓制、擊鼓等事。鼓人所管理的有各種用途的鼓,如寂祠用的雷鼓、靈鼓、樂隊中的晉鼓等。其中,專門用於軍事的叫“汾(音)鼓”,據《說文》的解釋,這是一種長八尺,鼓面四尺,兩面蒙革的大鼓。此外,路鼓、晉鼓、等也用於軍旅,這些鼓以後發展為各種規格的戰鼓,在軍事上得到普遍地運用。
鼓是中國常用的打擊樂器,鼓的出現比較早,從目前發現的出土文物來看,可以確定鼓大約有3000年的歷史。在古代,鼓不僅用於祭祀、樂舞,它還用於打擊敵人、驅除猛獸,並且是報時、報警的工具。隨著社會的發展,鼓的應用範圍更加廣泛,民族樂隊、各種戲劇、曲藝、歌舞、賽船舞獅、喜慶集會、勞動競賽等都離不開鼓類樂器。鼓的結構比較簡單,是由鼓皮和鼓身兩部分組成。鼓皮是鼓的發音體,通常是用動物的皮革蒙在鼓框上,經過敲擊或拍打使之振動而發聲的。中國鼓類樂器的品種非常多,其中有腰鼓、大鼓、同鼓、花盆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