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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而輕

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而輕

  翻譯:令諸侯知道,我們的君主重視鳥卻輕視大夫。

  出自《晏子諫殺燭鄒》,該篇出自《晏子春秋(外篇)》,這是記敘春秋時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晏嬰言行的一部書。齊景公因為燭鄒沒管好鳥而要殺他,晏子給燭鄒委婉的列舉了三條罪狀,其實並不是讓齊景公殺了他,而是婉轉地提醒他,殺了燭鄒會影響他的聲譽。使齊景公聽了晏子的話後改變了主意,饒了燭鄒。文章生動的體現了晏子的說服技巧和高超的語言技巧,讓人佩服他在權威面前鎮定冷靜,能言善辯,機智勇敢的精神。

聞之於宋君的之的用法

  聞之於宋君的“之”的用法是代詞,指“穿井得一人”的傳聞。“聞之於宋君”這句話出自文言文《穿井得人》。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1、“之”作代詞用:當“之”用在動詞的後面,“之”的用法為代詞。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2、“之”作動詞用:動詞“之”的後面一般會跟一個地點名詞;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

  3、“之”作助詞用:

  ①“之”作結構助詞“的”解: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當“之”後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有的可不譯。

  ②“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結構助詞。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

  ③“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

諸侯聞之皆知大王賤人而貴馬也翻譯

  1、諸侯聞之皆知大王賤人而貴馬也翻譯意思是:各諸侯國聽到這件事,都知道大王您輕視人而重視馬呢。出自 《史記·滑稽列傳·優孟》。

  2、原文

  優孟,故楚之樂人也。長八尺,多辯,常以談笑諷諫。楚莊王之時,有所愛馬,衣以文繡,置之華屋之下,席以露床,啖以棗脯。馬病肥死,使群臣喪之,欲以棺槨大夫禮葬之。左右爭之,以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馬諫者,罪至死。”優孟聞之,入殿門,仰天大哭。王驚而問其故。優孟曰:“馬者王之所愛也,以楚國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禮葬之,薄。請以人君禮葬之。”王曰:“何如?”對曰:“臣請以雕玉為棺,文梓為槨,梗、楓、豫章為題湊,發甲卒為穿壙,老弱負土,齊、趙陪位於前,韓、魏翼衛其後,廟食太牢,奉以萬戶之邑。諸侯聞之,皆知大王賤人而貴馬也。”王曰:“寡人之過一至此乎!為之奈何?”優孟曰:“請為大王六畜葬之。以壟灶為槨,銅歷為棺,齎以姜棗,薦以木蘭,祭以糧稻,衣以火光,葬之於人腹腸。”於是王乃使以馬屬太官,無令天下久聞也。

  楚相孫叔敖知其賢人也,善待之。病且死,屬其子曰:“我死,汝必貧困。若往見優孟,言 我孫叔敖之子也。”居數年,其子窮困負薪,逢優孟,與言曰:“我,孫叔敖之子也。父且死時,屬我貧困往見優盂。”優孟曰:“若無遠有所之。”即為孫叔敖衣冠,抵掌談語。歲餘,像孫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別也。莊王置酒,優孟前為壽。莊王大驚,以為孫叔敖復生也。欲以為相。優孟曰:“請歸與婦計之,三日而為相。”莊王許之。三日後,優孟復來。王曰:“婦言謂何?”孟曰;“婦言慎無為,楚相不足為也。如孫叔敖之為楚相,盡忠為廉以治楚,楚王得以霸。今死,其子無立錐之地,貧困負薪以自飲食。必如孫叔敖,不如自殺。” 因歌曰:“山居耕田苦,難以得食。起而為吏,身貪鄙者餘財,不顧恥辱,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賕枉法,為奸觸大罪,身死而家滅。貪吏安可為也!念為廉吏,奉法守職,竟死不敢為非;廉吏安可為也!楚相孫叔敖持廉至死,方今妻子窮困負薪而食,不足為也!”於是莊王謝優孟,乃召孫叔敖子,封之寢丘四百戶,以奉其祀。後十世不絕。此知可以言時矣。

  3、譯文

  優孟原是楚國的老歌舞藝人。他身高八尺,富有辯才,時常用說笑方式勸誡楚王。楚莊王時,他有一匹喜愛的馬,給它穿上華美的繡花衣服,養在富麗堂皇的屋子裡,睡在沒有帳幔的床上,用蜜餞的棗幹來餵它。馬因為得肥胖病而死了,莊王派群臣給馬辦喪事,要用棺槨盛殮,依照大夫那樣的禮儀來葬埋死馬。左右近臣爭論此事,認為不可以這樣做。莊王下令說:“有誰再敢以葬馬的事來進諫,就處以死刑。”優孟聽到此事,走進殿門,仰天大哭。莊王吃驚地問他哭的原因。優孟說:“馬是大王所喜愛的,就憑楚國這樣強大的國家,有什麼事情辦不到,卻用大夫的禮儀來埋葬它,太薄待了,請用人君的禮儀來埋葬它。”莊王問:“那怎麼辦?”優孟回答說:“我請求用雕刻花紋的美玉做棺材,用細緻的梓木做套材,用楩、楓、豫、樟等名貴木材做護棺的木塊,派士兵給它挖掘墓穴,讓老人兒童背土築墳,齊國、趙國的使臣在前面陪祭,韓國、魏國的使臣在後面護衛,建立祠廟,用牛羊豬祭祀,封給萬戶大邑來供奉。諸侯聽到這件事,就都知道大王輕視人而看重馬了。”莊王說:“我的過錯竟到這種地步嗎?該怎麼辦呢?”優孟說:“請大王准許按埋葬畜牲的辦法來葬埋它:在地上堆個土灶當做套材,用大銅鍋當做棺材,用姜棗來調味,用香料來解腥,用稻米作祭品,用火作衣服,把它安葬在人的肚腸中。”於是莊王派人把馬交給了主管宮中膳食的太官,不讓天下人長久傳揚此事。

  楚國宰相孫叔敖知道優孟是位賢人,待他很好。孫叔敖患病臨終前,叮囑他的兒子說:“我死後,你一定很貧困。那時,你就去拜見優孟,說我是孫叔敖的兒子。”過了幾年,孫叔敖的兒子果然十分貧困,靠賣柴為生。一次路上遇到優孟,就對優孟說:“我是孫叔敖的兒子。父親臨終前,囑咐我貧困時就去拜見優孟。”優孟說:“你不要到遠處去。”於是,他就立即縫製了孫叔敖的衣服帽子穿戴起來,模仿孫叔敖的言談舉止,音容笑貌。過了一年多,模仿得活像孫叔敖,連楚莊王左右近臣都分辨不出來。楚莊王設定酒宴,優孟上前為莊王敬酒祝福。莊王大吃一驚,以為孫叔敖又復活了,想要讓他做楚相。優孟說:“請允許我回去和妻子商量此事,三日後再來就任楚相。”莊王答應了他。三日後,優孟又來見莊王。莊王問:“你妻子怎麼說的?”優孟說:“妻子說千萬別做楚相,楚相不值得做。像孫叔敖那樣地做楚相,忠正廉潔地治理楚國,楚王才得以稱霸。如今死了,他的兒子竟無立錐之地,貧困到每天靠打柴謀生。如果要像孫叔敖那樣做楚相,還不如自殺。”接著唱道:“住在山野耕田辛苦,難以獲得食物。出外做官,自身貪髒卑鄙的,積有餘財,不顧廉恥。自己死後家室雖然富足,但又恐懼貪髒枉法,幹非法之事,犯下大罪,自己被殺,家室也遭誅滅。貪官哪能做呢?想要做個清官,遵紀守法,忠於職守,到死都不敢做非法之事。唉,清官又哪能做呢?像楚相孫叔敖,一生堅持廉潔的操守,現在妻兒老小卻貧困到靠打柴為生。清官實在不值得做啊!”於是,莊王向優孟表示了歉意,當即召見孫叔敖的兒子,把寢丘這個四百戶之邑封給他,以供祭祀孫叔敖之用。自此之後,十年沒有斷絕。


於宋的於的意思

  聞之於宋君的於是介詞,當“被”講,引進主動者。這句話的意思是這個訊息相互傳說著,一直傳到宋國國君的耳朵裡。這句話出自《呂氏春秋》書卷二十二《慎行論·察傳》中的《穿井得一人》。   原文:宋之丁氏,家無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聞而傳之者;“丁氏穿井得一人。”國人道之, ...

私利大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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