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合同的期限法律如何規定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關於客運合同的法律規定
客運合同又稱旅客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將旅客及行李運抵目的地,旅客為此支付票款的合同。
1、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2、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應當盡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險的旅客。
3、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或者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前款規定適用於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814條規定: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時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保管合同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保管合同的法律規定有: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條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條 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保管是無償的。
第三百六十七條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條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給付保管憑證,但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條 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保管物。
當事人可以約定保管場所或者方法。除緊急情況或者為了維護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變保管場所或者方法。
保證合同的期限法律如何規定
根據《擔保法》第25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該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 ...
附期限合同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附期限合同的法律特徵:
(一)期限是由當事人約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
(二)期限須符合法律規定。
(三)期限是將來確定要到來的事實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
法律規定拘留最長期限多久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偵查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其中檢察院核准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2、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准的時間為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 ...
勞動合同不續簽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
實際行為變更合同有哪些法律規定
實際行為變更合同的法律規定有: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七十八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雖然僅兩個條款,但是合同變更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合同的履行和企業利益卻具有很大關係。 ...
合同違約責任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合同違約有以下法律規定:
1、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違約責任條款約定。違約責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裡面作詳細約定,對於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約定延遲履行違約金。
3、違約金。當事 ...
保證合同無效會產生哪些法律後果
保證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因以下兩種情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1)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