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訂立的書面形式有投保單、暫保單、保險單、保險憑證、批單、其他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3條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保險合同訂立的書面形式有投保單、暫保單、保險單、保險憑證、批單、其他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3條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不同,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依法”進行。“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協商一致,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要約和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
有下列原則:平等原則;自由原則;公平原則;誠實守信原則;善良風俗原則;遵紀守法原則。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3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合同法》第4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合同法》第5條,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合同法》第6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