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轉移,本人帶好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養老保險手冊,到社保中心填寫《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職工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申請表》,到轉移視窗辦理轉移;
2、如果在統籌地區內或同一市內,當從某單位辭職後,只需該單位辦理退工停保手續,新單位辦理用工參保手續,社保關係自動轉入新單位。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辦解除勞動合同社保需要的東西是,解除勞動關係人員應憑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和失業證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繳納手續。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職工沒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予辦理離職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解除勞動合同後個人能交社保,解除勞動合同後社保仍然不會消失,你可以攜帶材料去社保機構辦理續接手續。
【法律依據】
《關於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 ...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要去勞動者原來工作過的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想跟用人單位進行解除勞動關係,只要辦理離職手續就可以,然後讓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 ...
如果是勞動者申請辭職,需要提前30天向單位遞交辭職信,按照公司人事部規定完成工作交接後,辦理離職手續。如果是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提前30天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交代公司人事部與解除合同的員工協商處理工作交接。勞動者辦理工作交接後,要按期支付經濟補償。辦理完離職手續後,單位要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 ...
解除勞動合同後醫療保險的辦理是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請辦理當年度居民醫保參保手續。自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並可在下一年度申報繳費期內,繼續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繳費。
【法律依據】
根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第十二條,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徵繳,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徵收機關 ...
公司不交社保解除勞動合同首先應當寫明姓名等個人資訊;其次,寫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並且在這個內容當中明確自己離開職位的意願;此外勞動者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最後,簽字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 ...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補償的辦理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 ...
個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