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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羈押的期限怎麼算

刑訴法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是多久

  刑訴法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偵查羈押的期限怎麼算

  偵查羈押的期限計算如下:

  (一)一般羈押期限

  《刑事訴訟法》第12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這是對一般刑事案件偵查羈押期限的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偵查羈押期限內。一般情況下,偵查機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間內偵查終結案件。

  (二)特殊羈押期限

  特殊羈押期限,是刑事訴訟法根據案件的特殊需要,規定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便可延長偵查羈押期限。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4條的規定,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1個月。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5條的規定,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延期審理。

偵查羈押的期限是多久

  偵查羈押的期限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第二百二十一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刑事羈押期限的規定有哪些

  刑事羈押期限的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八條,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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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八條,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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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羈押期限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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