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兒童是指從生命誕生之始到成年期之前的人類。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界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
2、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決定批准中國加入《兒童權利公約》,根據公約內的內容,公約將“兒童”界定為“18歲以下的任何人”。而醫學界將兒童規定為14歲以下作為醫學觀察年齡段。我國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兒童保護法》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
1、兒童是指從生命誕生之始到成年期之前的人類。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界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
2、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決定批准中國加入《兒童權利公約》,根據公約內的內容,公約將“兒童”界定為“18歲以下的任何人”。而醫學界將兒童規定為14歲以下作為醫學觀察年齡段。我國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兒童保護法》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
1、兒童是指從生命誕生之始到成年期之前的人類。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界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
2、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決定批准中國加入《兒童權利公約》,根據公約內的內容,公約將“兒童”界定為“18歲以下的任何人”。而醫學界將兒童規定為14歲以下作為醫學觀察年齡段。我國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兒童保護法》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
兒童年齡範圍的爭議:社會和人們公認兒童的年齡段為0-14歲,因為此類人群都是正處學齡前和小學階段,而且年齡比較幼小。一些兒童活動都是針對這個年齡段的人群的。
基本解釋年紀小於18週歲的小孩。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cuī)。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唐·賀知章《回鄉偶書其一》
引證解釋古代凡年齡大於嬰兒而尚未成年的人都叫兒童,現代只指年紀小於少年的幼孩。《列子·仲尼》:“聞兒童謠曰:‘立我蒸民,莫匪爾極。’”唐杜甫《羌村》詩之三:“兵革既未息,兒童盡東征。”清金人瑞《下車行》:“兒童合掌婦女拜,三年有成我能謳。”巴金《探索集·訪問廣島》:“我看見許多健康活潑的廣島兒童,在他們周圍開放著美麗的鮮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