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入職後一個月內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屬於違法行為,其後果是:
1、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公司若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2、或者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職工入職後,公司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是違法行為,公司應當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否則要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職工入職後,公司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是違法行為,公司應當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否則要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入職一個月內未籤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勞動者“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我國法律有規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 ...
員工入職後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員工拒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否則將承擔從實際用工次月起至一年期限內的雙倍工資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 ...
新入職不籤試用期合同,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同一用人單位 ...
畢業生到大公司入職後會在用工一個月內簽訂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
勞動仲裁的時效是一年,勞動者應在時效內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 ...
入職前簽訂勞動合同是可以的,只要雙方協商好。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