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都屬於股東,公司不能持有自己公司的股權,所以公司也就無股權可賣,股東可以自由買賣、轉讓股權。
股東轉讓股權的,要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如不同意,需在同等條件下購買轉讓的股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嚴格講,股權回購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回購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權。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透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異議股東的股權回購權可以透過協議回購和訴訟回購來行使。
可以,但持有上市公司5%及以上的股東賣股票有限制,規定公司上市後,此類股東6個月內不能進行交易,6個月後限制取消,但賣出必須要提前3個交易日發公告。
一般上市公司大股東持有的股票數量較大,賣出會使大量的資金流出,短期對股票的發展是不利的,投資者在投資時儘量避免此類股票。
非上市公司可以實行股權激勵。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 ...
異議回購請求權的條件是:
第一、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行使的主體當然是反對股東,即對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表示反對的股東。
根據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異議股東股權回購權的情形主要有三種:
一是公司連續五年盈利但連續五年不分配股權紅利。
二是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
三是公司章程 ...
股權登記日並不影響投資者正常的股票買賣活動,因此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賣出,也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後賣出。但是股權登記日對投資者是否享受這次分紅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賣出該股票,則不會享受這次分紅,如果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之後才賣出該股,則會享受這次分紅。
比如,某一隻股票進行每10 ...
擔保公司沒有權利賣車的。沒有經過法律程式,他們是無權賣車的。雙方之間的經濟糾紛應當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再透過訴訟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 ...
公司掛牌後股權可以交易。
【法律依據】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2.1條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條件為: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 ...
1、自己賣了。但是房貸未還清之前,銀行是不會解押房子,房子就過不了戶,所以賣房子前要先還清貸款,沒有錢的可以先借錢或透過中介墊款先還清貸款。這是比較明智的選擇,既能把房子賣了還清貸款,也不會使自己的信用記錄出現不良記錄。
2、銀行拍賣。這個可能是題主說的把房子交給”銀行。你的貸款不還,銀行是會透過法院 ...
在三種情況下,股東不滿股東會決議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透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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