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規定,公司效益不好隨便降工人工資的行為,屬於剋扣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所以公司不能隨便降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按法律規定,公司效益不好隨便降工人工資的行為,屬於剋扣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所以公司不能隨便降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公司不可以隨意降工資。降低工資屬於變更勞動合同,需要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5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公司是可以扣員工的工資的,前提是員工違反了一定的規章制度。但是如果公司剋扣員工工資,屬於違法行為,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公司把員工的工資全扣了,是違反了一定的法律法規的,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每月扣減的工資不可以超過員工的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否則,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