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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清算要多久

公司破產清算要多久

  公司破產清算要多長時間,跟公司規模大小、對外債權債務等諸多因素有關,破產清算如下:1)股東會做出解散公司的決議;2)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3)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4)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5)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6)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破產清算要補稅嗎

  公司破產清算要補稅的,如果有未繳納的稅收,需要去繳納完畢才能進行破產清算。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房企破產清算要多久

  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式,社團登出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根據破產法的規定,首先要進行破產清算,清算需要成立清算組,根據債權債務情況確定時間,清算後如果有現金會優先支付職工工資、保險,如果沒有現金需要在拍賣後支付。在這一過程中,具體時間沒有限制,所以公司清算時間是沒有限制的。

  【法律依據】

  《破產法》第十條,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公司破產清算最快多久

  對於破產清算時間,這個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一般時間都會非常長,幾年是常事。破產法中只是明確了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時間。企業破產清算的時間,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並非法律遺漏,而是因為企業破產的情況很複雜,有的破產一年都未必能夠清算完畢,更不要提說有多少個工作日能夠結束。因為破產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著繼續經營,這 ...

公司破產清算公告期限大約多久

  企業破產清算的時間,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   【法律依據】   《公司發生》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 ...

公司破產清算程式是怎麼樣的

  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式如下:   1、通知、公告債權人。清算組成立後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   2、申報債權。債權人應當在清算組成立之日起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組公告之日起45日內申報債權。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個別債權人清償債務。   3、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清算組在分別編制資產負債 ...

企業破產清算停業嗎

  企業破產清算後,清算組來接管公司,公司是要停業的。企業進入破產清算程式後,首先會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來接管公司,清算公司財產,接管公司債務,然後設立清算賬戶,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處理公司債務並參加訴訟活動,制定債務表並進行清算方案,提交報告後,辦理登出登記。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 ...

一般情況下企業破產清算需要多久

  這個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一般時間都會非常長,幾年是常事。   破產法中只是明確了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時間。企業破產清算的時間,法律上並沒有,並非法律遺漏,而是因為企業破產的情況很複雜,有的破產一年都未必能夠清算完畢,更不要提說有多少個工作日能夠結束。因為破產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著繼續經營,這個時間下去就不好 ...

上市公司破產清算程式是怎樣的

  上市公司清算程式如下:   1、破產宣告;   2、破產公告與申報債權;   3、清算組織;   4、破產財產的界定;   5、破產債權;   6、債權人會議;   7、和解;   8、破產財產的處理與分配;   9、破產終結。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 ...

公司破產清算費用大概多少

  公司破產清算費沒有確切的數額,都是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確定的。破產費用包括:   (1)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為根據破產財產金額,按《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的比例減半收取,最高30萬元。   (2)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   (3)管理人執行費用報酬聘用工作人員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