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孕婦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補償款,用懷孕女職工的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資計算得出。在懷孕期間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違法解除需要支付賠償金。但是如果女職工經常無法按時完成工作,並耽誤公司工作進度的可以蒐集證據,進行面談,勸其自動選擇離職。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與孕婦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補償款,用懷孕女職工的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資計算得出。在懷孕期間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違法解除需要支付賠償金。但是如果女職工經常無法按時完成工作,並耽誤公司工作進度的可以蒐集證據,進行面談,勸其自動選擇離職。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欺騙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只要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公司與員工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