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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用交物業費嗎

公有住房用交物業費嗎

  公有住房享受物業服務,因此需要繳納物業費,物業管理費是物業管理公司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為物業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物業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當付出的費用。物業費收取要不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要與使用者的收入水平相適應。要根據使用者的收入水平高低來確定,收費標準過高,使用者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使用者的支援,反之,收費標準過低,則物業管理公司賠本服務,這又違背市場規則。同時要優質優價,兼顧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務檔次越高,則收費標準越高,特約服務一般比公共服務的收費標準要高,對商業部門的收費比對機關、事業單位的收費一般要高。最後還要秉持微利原則。物業管理服務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餘,否則服務專案越多,工作量越大,賠本就越多。

公有住房的住戶用交物業費嗎

  公有住房的住戶用交物業費。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築及其裝置、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專案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透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家裡被盜還用交物業費嗎

  業主不能因為家中被盜而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的職責在於維護整個小區的公共治安,並不對業主個人負責。物管如果盡到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安全防範義務,對業主被盜就不需要負責。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35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未簽訂物業合同可以拒物業

  未簽訂物業合同不可以拒交物業費。如果業主委員會未與物業公司簽訂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但業主事實上接受了物業服務,業主則應按實際發生的服務價格向物業公司交納相應費用。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41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 ...

沒入住要物業

  沒入住不用交物業費,新房收房之日起交物業費對於新房的物業費繳納是按照業主收房之日起計算。對於收房日期的確定則還有不同的情況,一種情況是業主在物業公司規定的日期內按時收房,雙方不存在爭議。另一種情況是業主沒有在物業公司規定的日期內收房。如果屬於業主故意拖延或者其他問題,則物業費起繳時間以物業公司此前規定的收 ...

新房沒裝修要物業

  新房沒裝修要交物業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應履行以下義務:第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第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第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第四,按照國家有關規 ...

辦理房產證必須要物業

  辦理房產證,是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權憑證的過程,需要房地產開發商提供有關手續,到房屋登記機構辦理。物業費,是小區業主對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而支付的費用。二者之間不存在關係,其中一項事務的情況,對另一項事務不構成影響。   辦理房產證,適用《房屋登記辦法》。如果沒有辦理完成房產證,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查詢原因,解決 ...

房屋有質量問題可以不物業

  入住時交納物業管理費,是業主的法定義務。業主不能以房子質量問題為理由,而不履行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選聘了物業管理企業的,買受人應當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有關物業管理的協議。 ...

商鋪要物業

  屬於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商鋪需要支付物業費。   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是平等主體關係。臨街商鋪是否需要繳納物業管理費則取決於臨街商鋪是否小區物業的組成部分。如果是,那麼必然要劃入小區物業管理的範圍。臨街商鋪位於住宅小區的邊緣,地理位置不同,但繳費義務相同。   因此,臨街商鋪也屬於該小區物業管理的範圍,且臨街 ...

物業服務不周可拒物業

  拒交物業費是業主違約。業主維權應該透過合法的方式和渠道,如果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不滿意,可由業主委員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公司,若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也可由三分之二以上業主聯名選聘物業管理公司。“業主拒交物業費,是單方面違約。”由於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有合同約定,業主不交物業費實際上是不遵守契約精神。房管部門 ...